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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解读-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解读
2013年4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3]56号),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新的示范文本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时废止。
2013年5月29日,笔者在北京市国谊宾馆参加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举办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宣贯会。通过对新《示范文本》的认真学习,笔者撰写了该文,以期对新文本进行全面的理解,不足之处,请读者批评指正。
李冠军
河南大乘律师事务所律师
平顶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河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执行委员
二〇一三年七月
专题一 1999版施工合同修订的背景情况
专题二 新版施工合同的有关法律基础
专题三 新版施工合同的起草原则和过程
专题四 新版施工合同的主要特点
专题五 重点条文释义
专题一
1999版施工合同修订的背景情况
第一部分 1999版施工合同与现行法律体系不相适应
第二部分 1999版施工合同结构和内容与建筑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
一、1999版施工合同与现行法律体系不相适应
从1999版施工合同颁布实施至今已有近14年时间,期间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国标《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规定、规范,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此外,国家还出台和修订了与工程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如《合同法》、《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等。1999版施工合同内容与现行法律规范的规定不一致,影响到施工合同管理以及合同风险控制等方面,尤其对于解决施工合同中暴露出来的典型问题显得乏力,比如招标发包的合同效力问题、转包挂靠问题、暂估价项目的管理问题、情势变更问题、迟延结算和支付问题、暂停施工问题、竣工验收与移交问题、缺陷责任问题、质量保证金返还问题、合同解除等问题。因此,对1999版施工合同进行修订势所必然。
二、1999版施工合同结构和内容与建筑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
1999版施工合同颁布实施之前,我国建筑市场的专业化程度较低、行政管制较多,因此在合同条款设置上较为粗放,更多地体现了行政力量的介入。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的专业化、市场化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国内外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融合,对于合同文本的专业性和操作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1999版施工合同中没有考虑暂停施工的问题,而暂停施工作为目前施工合同履行中的常见现象和纠纷争议事项,亟需予以规范。再如开工问题,1999版施工合同中没有对开工的程序进行约定。另外,1999版施工合同在结构和内容上存在条款设置粗放、权利义务设置不均衡及风险分配不明确等问题,不能有效地指导复杂的工程活动。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因合同约定不明确产生纠纷的情况非常常见,各方也呼吁对1999版施工合同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
专题二
新版施工合同的有关法律基础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性质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价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合同权利义务的分配
第四部分 示范文本应当符合中国国情,并促进交易习惯的形成,有效推进工程实践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由承揽合同发展而来,其法律的特征应当符合《合同法》第16章建设工程合同以及第15章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在承揽法律关系中要求定作人提供资金并提出具体的定作要求,而且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而对承揽人基本上仅作手艺、工艺等技术要求,一般不承担加工承揽材料的市场风险。建设工程合同中对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要求也不能完全脱离承揽合同的基本要求。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价值
首先,强调多重法律价值,且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顺位在先。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来看,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强调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工程建设领域法律规范的立法价值,存在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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