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及解析4.doc 免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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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四 提示:本试卷为分析、论述题。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l6分) 案情:王某与甲公司于2004年2月签订合同,约定王40万元向甲公司购买l辆客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30万元,余款在2006年2月底前付清,并约(婚后购买,房产证登记所有人)向乙银行抵押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30万元借款支付给甲公司后购回客车。王某请5%提 2005年6月,该车营运途中和一货车相撞,车内乘客3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2005年12月,因王某借款到期未还,乙银行申请法院对该客车 问题: 1.王某和张某之间是否成立合伙关系?为什么? 2.乙银行能否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3.丁厂拒绝交车是否合法?? 4.王某应否对李某的继承人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为什么? 5.法院对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否合法?为什? 6.唐某应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1.[答案]不成立合伙关系,因王某聘请张某属于雇 [考点]合伙关系 [解析] 《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例获得报酬。王某与张某之间成雇佣关系,不成立合伙关系。 2.[答案]不能,因为该住房属于王某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共有权人其妻的同意进行抵押,该抵押无效。 [考点]抵押权的设定 [解析]《担保法解释》第54条第2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该案中的住房是婚后购买,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未经其妻同意,而以该共有财产作抵押,抵押无效。乙银行自不能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 3.[答案]合法,因为丁厂作为承揽人可以行使留置权或同时履行抗辩权。 [考点]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解析]《合同法》第264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修理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在王某拒付修理费的情况下,丁厂可以行使留置权而拒绝交车。本案中,丁厂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拒绝交车,《合同法》第66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4.[答案]应当,因为王某与李某之间成立运输合同关系。王某应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对李某的赔偿哪个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原则。 [考点]承运人责任 [解析]王某是客车的承运人,与旅客李某之问成立运输合同关系。《合同法》第302条第l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因此,王某负有无过错责任,对李莱的继承人应当支付赔偿金。 5.[答案]合法,因该客车所有权虽然属于甲公司,但王某支付了大部分价款对该车享有一定的权益,该车属于干涉案财物。 [考点]财产保全 [解析]本案中,虽然甲公司因所有权保留而为客车94条第l款规定:“财产 6.[答案]唐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唐某违章驾驶,l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 [考点]交通肇事罪 [解析]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2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二、(本题20分) 寨隋: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130万元、到期日为20065月30日、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A楼房。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楼房不过 其后,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l000万元、丙公司1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A楼房作为甲公司对丁公司的出资予以验A楼房。 2005年9月,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经甲公司、丙公1000万元后50%的股份,名义上仍由丙40%,其余l0%由丁公司总经理贾某持有,贾某200万元给丙公司以获得上述10%的股权。丙公司50%、40%和l0%的股权;注册资2000万元。 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要求丁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8银行借50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乙公司亦将l000万元汇票背书转让给陈某。陈某要求A楼房应过户到本公司。”陈某向大满公司提示承兑该汇票时,大满公司在汇票上批注:“承兑,到期丁公司不垮则付款。” 2006年6月5日,丁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获受理并200万元退股款为由向清算组申报债权,8银行也以丁公司应负担保责任为由申报债权并要求对A楼房行使优先受偿权。同时乙公司就A楼房向清算组申请行使取回权。 问题: 1.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2.丙退出丁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3.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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