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及解析3.doc 免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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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三 试题、答案、解析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一题。每题1分,共分。 1.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答案]A [考点]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重大误解 [解析]《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本案中,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叉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不能构成重大误解。因为根据一般生活常识,在酒店客房内的洋酒,通常并非免费提供,故关某应当按照标价付款。本题正确答案是A。 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甲、乙之问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答案]D [考点]民事法律行为、侵权之债、和解协议、乘人之危 [解析]《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法通则》第60条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刑法》第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甲把乙打成重伤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故两人约定“甲不得告发乙”是无效的。据此,A项和C项错误,D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据此,甲的行为明显不属于乘人之危,项错误。 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A [考点]表见代理及其法律效果 [解析]《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即表见代理发生有效代理的效果。本案即属于表见代理的情形,因此甲公司应当付款,A项正确。 4.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 [答案D [考点]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侵权责任 [解析]《合同法》第l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提出在乙公司先行制造出合格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故双方之间并没有形成合意,买卖合同没有成立,甲公司自然不构成违约,故A项错误。 《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该条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即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只是表示会考虑购买,而没有明确表示一定会购买符合要求的零件,因此乙公司并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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