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法规与护理管理.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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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临床护理的质量标准 (1)特级、一级护理: ①特护患者:设专人24小时护理,备齐各种急救药品、器材。严密观察病情。正确及时做好各项治疗、护理,并做好特护记录。做好各项基础护理,患者无并发症。 ②一级护理患者:按病情需要15—30分钟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 (2)急救物品:配备完好的急救物品及药品、物品完好,完整无缺处于备用状态。做到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报销,定专人保管、定时检查核对、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消毒。合格率100%. (3)基础护理:包括晨晚间护理、口腔护理、皮肤护理、出入院护理等,标准为:患者清洁、整齐、舒适、安全、安静、无并发症。 (4)消毒灭菌:标准有负责消毒隔离的健全的组织机构,有预防院内感染的规定和措施;严格区分无菌区及有菌区,无菌物品必须放置在无菌专用柜内储存,有明显标签,注明时间;手术室、供应室、产房、婴儿室、治疗室、换药室等定期做空气培养。应用紫外线空气消毒应有登记检查制度。各项无菌物品灭菌合格率100%. 第五节 医院常用的护理质量标准 一、相关概念 护理质量缺陷:在护理工作中发生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失误。一切不符合护理质量标准的现象都属于质量缺陷。 第六节 医院护理质量的缺陷及管理 一、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分级: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理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废的。? 二级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废、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第六节 医院护理质量的缺陷及管理 二、护理质量缺陷的预防和处理 护理质量缺陷的控制关键在预防。预防为主的思想是整个质量管理的核心。运用风险管理的措施有效降低护理缺陷的发生。 第六节 医院护理质量的缺陷及管理 四、护理质量缺陷的控制 第十六章 法规与护理管理 卢言慧 第一节 与护士 执业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 考试要点 1.与护士 执业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 2.医院护理管理的组织原则 3.临床护理工作的组织原则 4.医院常用的护理质量标准 5.医院护理质量的缺陷及管理 护士条例 (一)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1.注册管理机构: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 2.护士执业注册的基本条件 3.护士职业注册的申请与管理 4.其他规定 1.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考试要点 2.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3.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考试要点 权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2.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3.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 4.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 (二)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2.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有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的义务。 3.有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的义务 4.护士有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义务 (二)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1.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2.保证护士合法权益。 3.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4.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 (三)医疗机构的职责 考试要点: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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