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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 公 共 基 础 公共基础 第一篇 银行知识与业务 第一章 中国银行体系概况 第二章 银行经营环境 第三章 银行主要业务 第四章 银行管理 第一章 中国银行体系概况 中央银行、监管与自律组织 银行业金融机构 1、中央银行 2、监管机构 3、自律组织 4、政策性银行 5、大型商业银行 6、中小商业银行 7、农村金融机构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9、外资银行 10、非银行金融机构 中 央 银 行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PBC),成立于1948年,在1984年以前承担着中央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及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的职能,1984年1月1日起,人行将工商信贷和储蓄职能移交至新设立的工商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将人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2003年,人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由新设立的银监会行使。 1、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2、职责 (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8)经理国库; (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14)为执行货币政策,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监 管 机 构 1、历史沿革与监管对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BRC)成立于2003年4月,同年通过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极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岁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2、监管职责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管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6)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9)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10)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1)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12)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13)对有违法经营、经营不善等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14)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15)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予以取缔; (16)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7)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3、监管理念、目标和标准 监管理念,即:“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提高透明度” (1)管法人:坚持以风险为核心的监管内容,通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风险进行跟踪监控,对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 (2)管法人:坚持法人管理,重视对每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金融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并通过法人实施对整个系统的风险控制; (3)管内控:坚持促进银行内控机制的形成和内控效率的提高,注重构建风险的内部防线; (4)提高透明度: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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