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管理及维修工作守则 - 民政事务总署 大厦管理.pdf

大厦管理及维修工作守则 - 民政事务总署 大厦管理.pdf

  1. 1、本文档共1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目引言大管理消防安全大安全斜坡安全力升降和自梯置大管理及修工作守引言本大管理及修工作守工作守由民政事局局根建物管理例第章例第以主管局的身分出工作守列有大公用部分的管理和安全的和常主立案法法必予以遵守和依循其他管理大公用部分的人士和例如主委理人建物管理代理人物管理公司等也依循工作守以便有效地管理大和行修工作大管理主大主可根例委出管理委管委和成立法以行大公用部分的管理控制和行政工作法可委聘理人建物管理代理人或物管理公司代表主行大公用部分的日常管理控制和行政工作管委委不可向供商或承商索取任何利益也不可

目 錄 1.0 引言 2.0 大廈管理 3.0 消防安全 4.0 大廈安全 5.0 斜坡安全 6.0 電力、氣體、升降機和自動梯裝置 大廈管理及維修工作守則 1.0 引言 1.1 本《大廈管理及維修工作守則》(工作守則 ) 由民政事務局局 長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 344 章)(條例 )第 44(1)(b) 條, 以主管當局的身分發出。 1.2 工作守則載列有關大廈公用部分的管理和安全的準則和常 規,業主立案法團 ( 法團) 必須予以遵守和依循。其他負責管 理大廈公用部分的人士和組織,例如業主委員會、經理人、 建築物管理代理人、物業管理公司等,也應依循工作守則, 以便有效地管理大廈和進行維修工作。 2.0 大廈管理 2.1 業主組織 2.1.1 大廈業主可根據條例委出管理委員會 ( 管委會 ) 和 成立法團,以執行大廈公用部分的管理、控制和行 政工作。 2.1.2 法團可委聘經理人、建築物管理代理人或物業管理 公司,代表業主執行大廈公用部分的日常管理、控 制和行政工作。 2.1.3 管 委 會 委 員 不 可 向 供 應 商 或 承 辦 商 索 取 任 何 利 益,也不可接受他們提供的利益。此外,法團的任 何代理人或僱員,除非獲得法團許可,否則不得索 取或接受任何與其職務有關的利益。法團的代理人 或僱員須申報任何與其職務有關的利益衝突。 2.2 大廈公用部分的管理 2.2.1 大廈的所有公用部分必須維持良好合用的狀況和 保持清潔,並須根據大廈公契的規定妥為保養。 大廈管理及維修工作守則 1 2.2.2 大廈的屋宇設備必須定期檢查和保養,以確保狀況 良好合用。在情況需要時,須立刻緊急維修。 2.2.3 所有公用設備和設施,包括康樂和體育設備,均須 維持良好合用的狀況,並須根據《公眾衛生及巿政 條例》(第 132 章 ) 的規定妥為保養。 2.2.4 所有園景地方必須維持良好狀況和保持清潔。 2.2.5 大廈公用部分的照明裝置必須維持良好合用的狀 況。 2.3 環境衛生 2.3.1 在大廈公用部分的垃圾、廢物、雜物和/或棄置建 築材料必須每天收集,運往指定的垃圾收集站。

文档评论(0)

wangsux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