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古书的注解
第一節 古書注解的發展
一、漢代
漢代是訓詁學形成的時期。
《漢書·藝文志》:“魯申公爲《詩》訓詁,而齊轅固生、燕韓生皆爲之傳,……三家皆列於學官。又有毛公之學,自謂子夏所傳。”
現存最早的訓詁著作是毛亨的《毛詩故訓傳》,也稱《毛詩》或《毛傳》。
孔安國《尚書孔氏傳》
趙岐《孟子章句》
王逸《楚辭章句》
鄭玄《毛詩箋》、《周禮注》、《儀禮注》、《禮記注》
何休《春秋公羊傳解詁》
高誘《戰國策注》、《淮南子注》、《吕氏春秋注》
劉歆、鄭衆、賈逵、馬融、應劭、服虔
二、魏晉南北朝
注書的範圍進一步擴大,並出現了“義疏體”和“集解體”兩種新的注解體例。
何晏《論語集解》
杜預《春秋左傳集解》
王弼《周易注》]、《老子注》
郭璞《爾雅注》
郭象《莊子注》
裴松之《三國志注》
裴駰《史記集解》
三、唐代
唐太宗詔令孔穎達、顔師古等人撰成《五經正義》,包括《周易》、《尚書》、《毛詩》、《禮記》、《春秋左傳》。
司馬貞《史記索隱》
張守節《史記正義》
顔師古《漢書注》
李善《文選注》
成玄英《莊子疏》
陸德明《經典釋文》
四、宋代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大學章句》、《中庸章句》、《論語集注》、《孟子集注》)、《詩集傳》、《周易本義》、《楚辭集注》
洪興祖《楚辭補注》
五、清代
清代小學昌盛,在古書注解方面取得的成就最高。其注釋水平高、範圍廣泛、注家輩出,不可枚舉。
《清人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編輯出版
王念孫《讀書雜志》
王引之《經義述聞》
俞樾《古書疑義舉例》、《群經平議》、《諸子平議》
熟記:
十三經注疏 書名、著者
南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
史記三家注
南朝宋·裴駰《史記集解》
唐·司馬貞《史記索隱》
唐·張守節《史記正義》
唐·顔師古《漢書注》
唐·李賢等《後漢書注》
南朝宋·裴松之《三國志注》
東漢·王弼《老子注》
晉·郭象《莊子注》
唐·成玄英《莊子疏》
唐·陸德明《經典釋文》
東漢·王逸《楚辭章句》
唐·李善《文選注》
第二節 古書註解的類型與體例
一、古注的類型
1.傳
《説文·人部》:“傳,遽也。”
《説文·辵部》:“遽,傳也。”
《禮記·玉藻》:“凡自稱……士曰傳遽之臣。”鄭玄注:“傳遽,以車馬給使者也。”
《春秋經傳集解》篇題下孔穎達疏:“傳者,傳也。博釋經意,傳示後人。”
《孝經序》“傳以通經爲義”邢昺疏:“傳者,注解之别名,博釋經意,傳示後人,則謂之傳。
2.箋
《説文·竹部》:“箋,表識書也。”徐鍇《繫傳》:“於書中有所表記之也。”
對前人之注加以補充、訂正或闡發的一種注釋,始於鄭玄《毛詩箋》。
鄭玄《六藝論》云:“注詩宗毛爲主,毛義若隱略,則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識别。”
3.注
《説文·水部》:“注,灌也。”段玉裁注:“引申爲傳注、爲六書轉注。注之云者,引之有所適也。故釋經以明其義曰注。”
《儀禮·士冠禮》“鄭氏注”下賈公彦疏:“注者,注義於經下,若水之注物。”
東漢以後,對經書的説解又稱作“注”,後來擴大到對所有古籍的注釋都稱作“注”。
鄭玄有《周易注》、《儀禮注》、《周官注》、《禮記注》、《論語注》等。
4.章句
章名,即“離章辨句”之意
解釋詞句,説明句意及全章大意、指出全篇的題旨、分析篇結構等。
如東漢趙岐有《孟子章句》。
清·焦循《孟子正義·孟子題辭》“爲之章句”疏云:“趙氏於孟子既分其章,又依句敷衍而發明之。”
5.疏
《説文·足部》:“疏,通也。”
疏即疏通文意之意。疏不僅解釋古書原文、同時對前人的注解也進行解釋。又稱作“義疏”。
南朝梁·皇侃《論語義疏》。
6.正義
解釋經傳而得其正義
與“疏”名異實同
唐·孔穎達《五經正義》
唐·張守節《史記正義》
清·劉寶楠《論語正義》
清·焦循《孟子正義》
7.集解
集解即將各家的注解彙集在一起或者兼採諸家之説對經傳進行通釋。
魏·何晏《論語集解》
晉·杜預《春秋左傳集解》
南朝宋·裴駰《史記集解》
二、《十三經注疏》及其體例
儒家經典
先秦——“六經” (六藝)
《詩》、《書》、《禮》、《樂》、《易》、《春秋》
漢——“五經”
《易》、《書》、《詩》、《禮》、《春秋》
唐——“九經”,
《易》、《書》、《詩》、《周禮》、《儀禮》、《禮記》、《春秋左氏傳》、《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
唐文宗時,增列《論語》、《孝經》、《爾雅》爲“經”,擴大爲“十二經”。
南宋時將《孟子》列入,成“十三經”。
清嘉慶年間阮元校勘重刻,附《校勘記》,稱“阮刻本《十三經注疏》”,最爲精善。
有中華書局、浙江古籍出版社等影印本
北京大學出版社,標點本《十三經注疏》,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