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doc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合同法案例

撤销权案例: 1王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李某借了10万元,购买机器设备。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2倍。2年后,王某无力还款,答应变卖家中财产还给李某。在拍卖家中财产时,正好有朋友赵某想买电视机,王某想反正拍卖后的钱要还给李某,索性送个人情,就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他,而这台电视机的正常市场价格为8000元。其间,王某放弃继承权。2个月后,经核算共拍卖了6万元。李某得知王某以较低的价格把一台电视机卖给了赵某后,要求王某把已经卖了的电视机收回,重新拍卖。而王某和赵某均不同意,于是李某诉到法院,请求法院认定王某和赵某之间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电视机,以冲抵债务。此时,王某的另外债权人孙某得知后,也主张用拍卖的钱款偿还王某欠自己的2万元债务。李某认为自己向王某请求偿还债务为先,不同意孙某参与拍卖钱款的分配。 问:(1)李某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王某和赵某的买卖合同?为什么?   (2)李某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电视机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为什么?   (3)李某可否主张自己请求在先而对抗孙某的债权?为什么?   (4)如果李某主张撤销王某继承权抛弃的行为,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李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王某和赵某的买卖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不会得到支持。撤销权行使后,受领人负有恢复原状的义务,应返还原物给给付人。而李某并不是买卖合同中的给付人,因此赵某仅有义务向王某返还,李某无权请求赵某向自己返还。 (3)不可以。因为撤销权行使后取得的财产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任何人都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分别受偿。 (4)不会得到支持。因为被撤销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而王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为债务人的身份行为,不得作为撤销权的标的。 2. 某出版社发行新版《金庸全集》,甲购得一套。乙在甲处看到此书,感觉不错,但若自己前去购买,又嫌麻烦,便与甲协商转让事宜。2007年4月1日,甲、乙签订合同,约定乙支付甲600元,而甲须于2007年4月6日前,交于乙一套《金庸全集》,除此之外无特别约定。当时乙便将600元交给了甲,甲便打算到时将其所购买的《金庸全集》交给乙即可。2007年4月2日,甲家因遭雷击引发火灾,致使置于书架之上的《金庸全集》被火烧毁。请回答下列问题: 1)《金庸全集》被火烧毁之后,甲、乙之间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金庸全集》被火烧毁之后,甲或乙能否单方解除合同?为什么? 3)如果甲与乙当初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应将其所购买的那一套《金庸全集》交付给乙,那么在《金庸全集》被火烧毁之后,甲或乙能否单方解除合同?为什么? 答案: (1)甲、乙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因为《金庸全集》是种类物,不会因为被烧毁而造成甲、乙间的合同无法履行,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2)不可以。因为《金庸全集》是种类物,甲购买的那一套《金庸全集》被烧毁不会造成甲不能履行合同,不会导致合同目的落空,不会产生当事人的法定合同解除权,甲或乙自然不能单方行使解除权来解除合同。 (3)可以。因为基于甲、乙的约定,合同的标的物非为种类物而是特定物。因为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特定物灭失,从而导致甲不能履行合同,向乙交付《金庸全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法定解除权,均可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3 单选题】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 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 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 )(2011-3-12)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金钱债权让与采“通知”方式,不必取得债务人同意。故A不选。 (2)丙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债务承担合同(债务转让合同)在债权人追认前为效力待定,此时戊公司尚不是债务人,选择B。(3)“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是追认行为,认为戊公司是债务人(承担人),戊公司依此抗辩不是“自打耳光”吗? 故C不选。(4)次债务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仲裁条款不影响债权人的代位权,D不选。 4 案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加工服装5万套、单价100元的合同,双方约定:(1)甲公司于2001年10月3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应在2001年12月1日前交付第一批服装2万套。(2)2001年12月10日前甲公

文档评论(0)

allap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