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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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探讨 2013年12月 背景与目的 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目的: 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进一步强调了控规作为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编制与审批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文本和图表的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编制与审批 黄线 指控规中确定的轨道线及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位置及保护范围的控制线。 绿线 指用于界定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区、山林绿地等用地范围的控制线。 紫线 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编制与审批 过境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的两侧应规划建设防护林带。 1.京包、包兰铁路通过市区路段,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50米为绿化隔离带,通过规划城区(建设区)外路段,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100米。 2.包神铁路,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100米为绿化隔离带。 3.包环铁路通过市区路段,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50米为绿化隔离带。 4.包白、包石铁路通过市区路段的绿化隔离带范围,由规划局按照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5.市区内铁路专用线,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20米为绿化隔离带。 6.京藏高速公路以道路红线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100米绿化隔离带。 7.110国道通过建成区(包括规划)路段以道路红线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30米绿化隔离带。 8.南绕城公路通过建成区(包括规划)路段,以道路红线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30米绿化隔离带。 9.呼包公路工业区东路至东出口按道路红线70米,以红线为准,每侧向外划定20米绿化隔离带。 编制与审批 蓝线 指规划确定的江河,湖,水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 道路红线 指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橙线 指为了降低城市中重大危险设施的风险水平,对其周边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进行引导或限制的安全防护范围的界线。 划定对象包括核电站、油气及其他化学危险品仓储区、超高压管道、化工园区及其他安委会认定须进行重点安全防护的重大危险设施。 编制与审批 注:退红线起算点以建筑凸出部分为起点(包括阴阳台、台阶、挑檐)。 道路宽度 建筑高度 城市主干道 L≥50m 城市次干道 40≥L≥30 城市支道 L<30 多、低层住宅 H<24 10-15 8-10 5-8 高层住宅 40>H≥24 15-20 10-15 8-10 道路南侧 ≥25 道路南侧 ≥20 道路南侧 ≥15 高层住宅 75>H≥40 ≥25 ≥20 ≥15 道路南侧 ≥30 道路南侧 ≥25 道路南侧 ≥20 高层住宅 H≥75 ≥30 ≥25 ≥20 道路南侧 ≥35 道路南侧 ≥30 道路南侧 ≥25 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居住建筑,沿城市道路不设住宅单元出入口,按下表退让城市道路红线。 编制与审批 本办法细化了对公众参与机制的要求,保障公共政策的公信力 1、批前公告 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编制完成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公告的时间、地点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召开由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审查会。审查通过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审查意见、公众意见及处理结果报审批机关。 2、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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