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如何主张结算工程价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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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如何主张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 律师信箱 第 1 0 期 解答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 王登山 律师信箱:Lvshixx@sina.cn 电 话 实际施工人如何主张结算工程价款? 发包人为建设体育场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标,四海建设公司中标, 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四海建设公司承包施工。 其后承包人四海建设公司又与周某签订施工协议,约定将上述工 程中的钢结构部分交由周某施工,实行包工包料;套用定额、取费率、 材料调差、签证按总承包条款执行;周某按约定向承包人交纳 3%的 管理费和5%的施工配合费。 工程竣工验收后三方为结算产生纠纷。承包人认为是发包人拖欠 工程款,发包人则认为工程款结算条件未成就。周某无奈诉至法院, 要求支付欠付的工程款。请问:承包人违法分包的工程,实际施工人 如何主张结算工程价款? 律师观点 1.承包人四海建设公司与周某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 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1 承包人四海建设公司与周某签订施工协议,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 具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周某,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2.违法分包合同无效,周某法律地位如何确定? 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合同的承包人,如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 的承包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等。 四海建设公司与周某签订的施工协议属违法分包合同,但周某作 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对钢结构工程进行了实际施工,周某为该工 程的实际施工人。 3.实际施工人周某可向谁主张工程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 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 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根据上述规定,实际施工人周某可选择起诉违法分包人四海建设 公司,也可选择起诉发包人。但如果周某选择起诉发包人,法院可以 追加违法分包人四海建设公司为案件当事人。现周某选择以发包人和 四海建设公司为共同被告,不违反法律规定。 4.实际施工人周某可按什么标准主张结算工程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 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 四海建设公司与周某签订的合同虽然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 格,故周某可请求参照无效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无效合同中约定 套用定额结算,因此周某可按此约定标准主张结算工程价款。 周某应否按约向承包人交纳 3%的管理费?因该分包合同无效, 关于管理费条款不能适用,周某无需按此约定向承包人交纳管理费。 【解答律师】 王登山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导师 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律用书编写专家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建筑业》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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