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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宁波戴维医疗器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3 号文核准,并
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源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 元,共计募集资金40,000 万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2,6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400.00 万元,已
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 年4 月27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
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02.6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6,597.35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18 号)。
(二) 2014 年度以前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
1、收到银行利息13,818,774.45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2,099.20
元。
2、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5,926,384.46 元,其中:
年产20,000 台婴儿保育设备扩建项目31,091,807.07 元和技术研发
中心项目4,772,738.39 元, 国内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61,839.00 元。
3、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000,000 元、归还银行贷
款15,000,000 元。
综上,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73,863,790.79 元。
(三)2014 年全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
1、收到银行利息5,896,654.82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199.00
元。
2、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2,234,273.60 元,其中:
年产20,000 台婴儿保育设备扩建项目26,200,199.30 元、技术研发
中心项目5,201,980.00元、国内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832,094.30元。
综上,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47,524,973.0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
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宏源证券于2012 年5 月30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象山石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石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石浦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
券,由其合并后所设立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
简称“申万宏源”)承继及承接宏源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
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根据以上情况,申万宏源接替宏
源证券履行对戴维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
导职责。据此,公司已于2015 年2 月12 日与申万宏源签署 《关于申
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
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公司于2015 年2 月12 日与申万宏源以及
相应专户开户银行另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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