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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四、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 (一)职务发明 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单位。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物质技术条件包括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愿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二)非职务发明 指除职务发明以外的发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个人。 1、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合同,约定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 2、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委托所完 成 的发明创造,除有协议约定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或个人。 ? 五、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权利 六、专利的申请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种类 1、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1)请求书 (2)说明书 (3)权利要求书 (4)说明书摘要 (5)说明书附图 (6)摘要附图 (7)委托书 (8)费用减缓请求书 (9)要求提前公开声明(仅限于发明) (10)实质审查请求书(仅限于发明) 六、专利的申请 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1)请求书 (2)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3)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4)代理人委托书 (5)费用减缓请求书 六、专利的申请 (二)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和受理 1、网上申请 2、面交 3、邮寄 经专利局审查,认为符合受理规定的,确定申请号、制作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缴费,否则,视为未提交。 七、专利的审批 (一)发明专利的审批 1、形式审查:对专利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费用是否缴纳等形式要件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对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进行审查。 审查的启动,以申请人提出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请求费为前提;并且是在专利申请递交后满18个月,公告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 仅作形式审查,不作实质审查。 八、专利权的期限、终止与无效 (一)专利权的期限 1、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2、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二)专利权的终止 1、专利权自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终止; 3、专利权人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的,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终止。 (三)专利权的无效 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九、专利权的保护 (一)专利的保护范围 1、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解释权利要求。 2、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产品为准。 九、专利权的保护 (二)专利侵权 1、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即构成专利侵权。 2、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产品。否则,即构成专利侵权。 九、专利权的保护 (三)专利侵权的例外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该专利产品的; (专利权的一次用尽) 2、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在原来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先用权) 3、临时通过我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与中国签定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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