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续前页 三、回避的人员:客观公正义务 (一)审判人员:含人民陪审员 1、不管行政职务如何(院长、庭长、审委会委员) 2、实际参与 (二)检察人员 (三)侦查人员 (四)鉴定人 (五)翻译人员 续前页 (六)书记员:检察、审判工作中担任记录工作的人员 (七)记录人:侦查(公规NO.38) (八)检察院司法警察:检规NO.33 法警:检察院、法院执行押解、警戒、强制秩序、维持法庭秩序(辅助人员,非刑事诉讼主体) 注意: (1)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书记员、记录人、法警 续前页 四、回避的理由(有因回避) (一)特殊关系(静态) 1、血缘关系: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2、利害关系:本人或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 3、诉讼关系: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外部角色与内部角色:分离) 续前页 (1)不得担任侦查、检察、审判人员 (2)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仍可以继续担任原来角色(无需回避) (3)担任过翻译人员的,不得担任审判人员(法释NO.23) 检察人员呢? 4、特殊血缘关系: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审判人员:(法释NO.23) 5、其他影响公正的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续前页 (二)特殊行为(动态):请客送礼、违规会见 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法释NO.24 1、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违规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本案的;(推荐、介绍:业务) 续前页 3、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索取或接受:利益) 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接受或参加:宴请或活动)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用款物的;(借用:款物) 6、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其他影响公正行为) 续前页 7、注意事项(内部角色:分离) (1)参加过本案侦查人员、公诉人员的,不得担任审判人员 (2)担任过本案侦查人员的,不得承办本案的审查逮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 (3)担任过一个审判程序的审判人员,不的参加其他审判程序 (4)发回重审的,另行组成合议庭 (5)发回重审后,又进入二审或者死刑复核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可以再次审理本案 续前页 五、回避的种类 (一)自行回避 (二)申请回避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辩护人 3、诉讼代理人 (三)指令回避(法律未规定,司法解释有) 1、院长或审判委员会 2、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检规NO.24 3、公安机关负责人(类比,检察委员会?) 续前页 六、回避的程序 (一)权利告知:哪些内容? 1、审判长(刑诉法):申请回避权+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人员的名单。 (NO.185;法释NO.26) 2、检察院:申请回避权+检察人员、书记员等的姓名、职务等有关情况。(检规NO.22) 3、公安机关(理论上) 续前页 (二)申请程序 1、自行回避 (1)申请人员:回避人员 (2)方式:书面、口头(需记录在案) (3)理由 2、申请回避 (1)申请人员: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申请时间:庭前+开庭后(审判过程中:NO.198) (3)书面、口头 (4)理由;理由+证明材料(如果是基于“请客送礼、违规会见”理由,应提供证明材料)法释NO.28 续前页 (三)决定权主体 1、法院院长决定审判人员,审判委员会决定院长 2、检察长决定检察人员,检察委员会决定检察长 3、(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侦查人员,检察委员会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 4、书记员:由所属机关的负责人决定(检察长、院长) 5、记录人:公安机关负责人 6、鉴定人、翻译人员:由所属诉讼阶段的负责人决定(检察长、院长) 7、检察院司法警察:检察长 续前页 (四)决定形式 1、口头 2、书面 (五)决定内容 1、准许 2、不准许 3、当庭驳回(不准许):由法庭 (1)理由不属于法定情形 (2)不得申请复议 (六)救济程序 不准许:可申请复议一次(针对:决定) 续前页 七、回避的效力 (一)回避决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停止诉讼活动 (二)申请之后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