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与典型案例分析第8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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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配套课件 教学配套课件 第3节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8章 8.3.2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责 2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责 1 内容 序号 1)根据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职责:①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②对本地区市、区、县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认定;③组织对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和监督员的考核;④组织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查工作等。 2)各级城市、地、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政策;②委托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③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接受质量监督机构报送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办理备案手续;④对上报的需实施行政处罚的报告进行审核,并依法对工程建设有关主体实施行政处罚。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质量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教学配套课件 第3节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8章 8.3.3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容、程序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程序 2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 1 内容 序号 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定期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8)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教学配套课件 第3节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8章 8.3.3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容、程序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程序 2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 1 内容 序号 1)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2)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4)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5)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教学配套课件 第3节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8章 8.3.3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容、程序 教学配套课件 第3节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8章 8.3.4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 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 事故分为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 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 “以下”不包括本数。 教学配套课件 第3节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8章 8.3.4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 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 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 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 关部门报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对重 大事故的等级、重大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重大事故的调查 等均有详细规定。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 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 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 以及提供伪证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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