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讲述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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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十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继承 练习二 1、2000年3月,周星星、钱某、孙某三人合办一普通合伙企业“***长江七号”,同年6月周星星与小花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长江七号”中周星星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小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合伙企业中赵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如果钱孙同意,小花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C、如果钱孙不同意小花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 D、合伙企业应清算,小花分得周星星应得财产份额 2、周星星、张大谋、王宝三、冯刚刚设立一合伙企业,张大谋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周星星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冯刚刚用于偿债并告知了张大谋、王宝三。后周星星又经张大谋同意将部分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周星星妻子知情后与周星星发生冲突,失手将周星星杀死而被判刑。周星星死后,其妻和16岁儿子要求继承周星星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周星星妻及子的请求,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冯刚刚受让周星星的合伙份额有效 B、杨某能够取得周星星赠与的合伙份额 C、周星星妻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D、周星星儿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练习二 1、甲、乙、丙三人合伙推举甲为合伙负责人,内部约定甲对外签订合同不得超过10万元。现甲与丁签订一份15万元的合同,乙反对,丁不知情,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丁所签合同对该合伙不发生效力 B.甲丁所签合同对该合伙发生效力 C.乙可以依合伙协议对甲主张违约责任 练习三 2、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通达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 营,其中甲出资40% ,乙、丙各出资30%。甲被推选为负责人 在与丁的诉讼中,甲放弃“通达商场”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 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的这一行为的效力如何?() A.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 B.甲放弃债权的行为部分无效,即对乙、丙的份额不发生效力 C.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发生法律效力 D.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有效 如果将本题改期为由张某作为负责人,丁为不知张某权限,张某放弃债权行为则? 3、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哪些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作出决定: A、出售合伙企业的房屋 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另一家企业提供担保 C、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 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练习三 第三十一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案例一: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案情]:A先生与B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后,决定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协议中规定:B 公司向合伙企业投资30万元,A负责经营管理,但不投资,B公司每年从合伙企业取得60%的收益。亏损时,责任及其它一切风险均由A负担。随后,双方共同向登记机关申请合伙登记,登记机关工作人员 C在收取了A的贿赂后,作出登记决定,并颁发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A为了经营方便一直使用了B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 [问题]:本案中有哪些违法行为?应怎样处理? 本案中有下列违法行为: (1)A无缴付的实际出资,不具备合伙企业成立的前提要件; (2)B只收取收益,不担亏损,不符合合伙企业协议法律特征的要求,致使双方在权利义务的承担上显失公平,是无效的合伙协议; (3)该合伙企业被违法批准后以“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活动,不符合合伙企业名称的要求。 (4)工商机关C收取贿赂,违法审批已构成彻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违法行为。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7条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8条的规定,该合伙企业不具备设立条件,应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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