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第六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pptVIP

  1. 1、本文档共7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六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本章考察的知识点主要是: 1.合同解除的概念、原因和种类; 2.法定抵销权的成立; 3.提存和免除、混同的效力。 第一节 权利义务终止概述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含义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使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现象。 合同是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可能永久存续。合同是一个运动过程,因订立而产生,因履行、解除、抵销、免除、混同等事由而消灭。 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其他情形”,包括合同当事人死亡、破产而债务无人继受,约定的终止期限届至,等等。 三、合同后义务 (一)概念、特征 1、所谓后合同义务,指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的义务。后合同义务具有以下特点: 2、特征 (1)、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产生的义务 (2)、后合同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3)、后合同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派生的义务。 (4)、后合同义务的内容根据交易习惯确定。 (二)内容 1、通知的义务。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比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债务后,应当通知债权人债务履行的情况;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的,应当通知债权人标的物的提存地点和领取方式。 2、协助的义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善后事务。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概述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依约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当事人设定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 合同解除不是自动解除,必须有当事人的解除行为。这种解除行为表现为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方行使约定的解除权以及一方依据法定条件通知对方解除。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意解除 合意解除又称为双方解除。合意解除是当事人协商一致,以成立合同的方式解除原有的合同 其主要包含: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当事人“以第二个合同解除第一个合同”,适用要约和承诺的规则。 (二)约定解除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预先约定一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案例 张某与刘某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将其新房3间出租给刘某使用。合同中约定了租金等事宜,并约定:在张某的儿子定下的结婚日期前10日,刘某应将房屋交换给张某。合同订立一年以后,张某的儿子定于5月1日结婚。张某于4月10日通知刘某于4月20日解除租赁合同,返还房屋。刘某以自己找不到住房为由不同意还房,张某无奈于4月2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返还房屋。 问题:法院受理本案后应否判决刘某将租赁的房屋返还给张某。 三、法定解除 (一)含义 法定解除又称单方解除,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其不同于合意解除之处在于:合意解除需要当事人事先协商一致(预定解除权)或事后协商一致(以第二个合同解除第一个合同),法定解除权是一种单方解除权,但不是指一方独享解除权,而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即可产生解除的效果。 (二)法定事由的解除 所谓法定事由解除必须有法定的事由出现,一方或双方才能享有单方解除权 .法定事由解除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解除权原则上属于直接承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但也不能排除相对方的解除权。 案例: 2003.3月份,某肉联厂(A)向某养鸡场(B)订购生鸡5000只,标准是每只不得小于一斤,按6元/斤结算,约定2003年10月8日由B厂送货上门,合同订立三日内由A向B交付定金5000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违

文档评论(0)

178****932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