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公共事业管理的法律制度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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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共管理的 法律制度 二、公共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2 一、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 3 1 三、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立法特点 3 3 本章内容 五、我国公共事业组织法制的完善 3 5 四、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立法问题 4 一、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 一般内容包括: 登记管理; 免税政策; 财产管理; 决策管理; 监督管理; 其他 一、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 (一)登记管理 “登记”指一个公共事业组织通过正式程序,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并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行为。 即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实体。 课本有财务要求,其实并非必要。 问题的关键在于登记之后就成为了一个国家认可的法人,需要承担独立的责任与义务。 一、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 1.对注册资金的要求 资金数额; 资金使用; 2.对活动范围的限制 (1)禁止公共事业组织参与任何具有商业目的的活动或商业活动(非律宾)。 (2)禁止与非营利目的无关的商业活动(新加坡)。 一、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 (3)允许商业活动,条件是商业活动所得必须用于更广泛的非营利目标(澳大利亚、泰国、越南)。 (4)允许商业活动,条件是商业活动所得必须用于更广泛的非营利目标,而且事先要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韩国)。 (5)允许商业活动,条件是不与营利性企业竞争,同时,保证商业支出少于50%,公益性支出至少为总支出的50%(日本)。 (6)作为合法行为的商业活动不受限制(印度尼西亚)。 思考: 上述六种途径,你认为哪种比较好些? 一、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 3.对个人额外经济收益的限制 大多数国家禁止公共事业组织对个人服务及捐赠给予过多报酬。 4.登记时限的限制 日本:一年左右; 韩国:20天; 菲律宾:24小时; 你认为多长时间合适? 一、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 (二)免税规定 “免税组织”在国外等于公共事业的同义词。 免税是否等于不用交税? 1.免税幅度 大部分国家法律均规定免除公共事业组织缴纳所得税。 2.影响免税的因素 组织类型和收入类型。 澳大利亚:最宽松。 多数国家:取决于收入是否与商业有。 一、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 3.捐赠 除新加坡之外,亚太地区所有国家和地区均对捐赠给予免除所得税。 4.被动收入 被动收入:股息、利息、房租收入、特许权和投资出让的资金收益。 日本:全面; 菲律宾:股息收入免税; 韩国:股息和利息需要征税。 思考: 投资如股票等是否要收税? 一、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 5.商业收入 亚太地区商业收入的税收待遇无统一规定。 澳大利亚:若商业收入用于非营利目,免税。 韩国:公共事业组织商业收入如果在5年之内不支取并用于非营利目的时,可享受50%免税待遇。 日本:类似韩国。 新加坡:公共事业组织商业收入与免税无关,只有当某项业务活动与公共事业组织目的相关时,才享受免税待遇。 思考: 哪一种方法更可取? 一、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 6.免税资格与登记注册 (1)登记时免税待遇自动生效。 (2)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才生效。 (3)必须每年申请免税资格(澳)。 思考: 哪种方式比较合理? 一、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 (三)财产管理和使用 一般规定最低年度支出比例。 澳大利亚:85% 新加坡:80% 我国:70% (四)监督管理 年度报告制度、公众审查与信息公布制度、问责与监督制度等。 二、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国家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的规定 1982年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总纲的第19至22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教育、科学、医疗卫生、文学艺术、新闻广播电视、出版发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事业。 《民法通则》规定了四类法人组织,即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二、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管理规定 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5)、《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出版管理条例》(2001)等。 文化部发布的《文化站管理办法》(2003),财政部发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0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996)、《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997)和《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997)等。 地方政府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比如《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02)、《北京市博物馆登记暂行办法》(1993)等。 三、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立法的特点 (一)归口登记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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