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国际税收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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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 明辨是非的能力。 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 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 培养文学情趣; 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 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 鼓舞我们前进。 * 本章要求: 1.了解:国际税收的产生和发展、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2.理解:税收管辖权与国际重复征税 世界各国公认的国际税收定义,是指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权益的税收活动。 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在所得税和财产税课征上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权益关系。 国际税收以一般税收为基础和前提,是一般税收的延伸和派生物。但随着世界市场的形成和扩大,以及随之而来的资本输出和跨国公司的涌现,特别是国际经济合作和交往的迅速发展,出现了跨国所得、跨国财产和跨国纳税人,国际税收活动才可能形成。 各个国家的涉外税收制度是国际税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各个国家课征涉外税,最容易引起国际税收问题。有人称涉外税收为国际税收,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但是,涉外税收毕竟不等于国际税收。 管辖权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拥有的一种基本权利,税收管辖权是国家管辖权的派生物,是国家在征税方面所拥有的权力,具体来说,指的是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和征多少税。 一是按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地域税收管辖权或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二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分为公民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是由于不同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同时叠加在同一所得之上引起的。这种税收管辖权的交叉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1)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地域税收管辖权的交叉;(2)公民税收管辖权与地域税收管辖权的交叉;(3)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公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国际重复征税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现象,必然对国际经济合作与交往产生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往往是消极的。首先,国际重复征税给跨国纳税人造成额外的税收负担。其次,国际重复征税阻碍国际资本、商品、劳务和技术的自由流动。再次,国际重复征税违背税收负担公平合理的原则。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可以有三种协调的途径:一是限定各国惟一地行使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二是限定世界各国惟一地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三是允许各国同时行使两种以上的税收管辖权。在发生冲突时,承认一种税收管辖权的优先地位,而其他的税收管辖权从属行使。无疑,第三种做法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减轻重复征税现象,而且可以得到各个国家的认可和赞同。 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方法: (1)扣除法。指一国政府为了减除国际重复征税,从本国纳税人来源于国外的所得中,扣除该所得所负外国所得税款,就其余额征税的方法。(2)低税法。指一国政府对本国人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单独制定较低税率以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这种方法与扣除法类似,不能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3)免税法。指一国政府单方面放弃对本国纳税人国外所得的征税权利,以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4)抵免法。指一国政府在优先承认其他国家的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前提下,在对本国纳税人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征税时,以本国纳税人在国外缴纳税款冲抵本国税收的方法。抵免法又可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两种:1)直接抵免。直接抵免是直接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的抵免,它一般适用于统一核算的经济实体的抵免。 2)间接抵免。间接抵免一般适用于对公司、企业的国外子公司所缴纳的所得税的抵免。 税收饶让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一部分所得税,同样给予抵免待遇,不再按本国规定的税率补征。 实行税收饶让,可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鼓励外国投资。 国际税收协定,按参加国家的多少可分为双边和多边两类。由两个国家参加缔结的称为双边国际税收协定,有两个以上国家参加缔结的称为多边国际税收协定。 一般国际税收协定应包括三项内容:(1)免除双重征税问题,包括明确所得概念、协调缔约国之间的税收管辖权以及确定免除双重征税的方法等;(2)保证税收无差别待遇,主要是确认缔约国一方的跨国纳税人,在另一国所负担的税收和有关条件,不能与该国本国纳税人在相同情况下的税负和有关条件有所差别;(3)消除和减少国际逃税。 所谓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国与国的税制差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收法规中的漏洞,在从事跨国经营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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