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秦代的法律制度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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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自告父母及奴隶告主人 告诉的限制 公室告 非公室告 “公室告”:指控他人的杀伤和盗窃行为 “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而行告,告者罪。告者罪已行,它人又袭其告之,亦不当听。” “非公室告”:父母控告子女盗窃自己的财产,以及子女控告父母、奴妾控告主人肆意加诸自己各种刑罚。(“家罪”) “贼杀伤、盗它人为公室;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 甲盗羊,乙 知,即端告曰甲盗牛,问乙为诬人,且为告不审 当为告盗加赃. “甲杀人,不觉,今甲病死已葬,人乃后告甲,甲杀人审,问甲当论及收不当?告不听。” “以乞鞠及为人乞鞠者,狱已断乃听,且未断犹停也?狱断乃听之。” 禁止诬告和轻罪重告 (1)原被告双方到庭; (2)讯问; (3)调查; (4)审讯记录:“爰书” 审判程序 “凡讯狱,必先尽听其言而书之,各展其辞……其辞以尽书而无解,……诘之有尽听书其解辞……” 诉讼原则 有罪推定 以法律和 事实判决 有条件的刑讯 证据原则 “能以书从迹其言, 毋笞掠而得人情为 上;笞掠为下” “诘之极而数沲, 更言不服,其 律当笞掠者, 乃笞掠。” 有条件的刑讯 “毋令居赀赎债将城旦舂。城旦司寇不足以将,令隶臣妾将。……城旦傅坚、城旦舂当将司者,廿人,城旦司寇一人将” 中央:御史府(台)——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 地方:监御史 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 明辨是非的能力。 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 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 培养文学情趣; 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 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 鼓舞我们前进。 * 第四章 秦代的法律制度 社会背景 第一节 统一后的秦代法制 第二节 秦代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 统一后的秦代法制 法律指 导思想 法律形式 法律内容 “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 一、“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 一断于法,法网严密。 “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 “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 ——“赭衣塞路,囹圄成市” 法律必须公开、统一。 “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轻罪重刑 维护皇权 严于治吏 “以法为教” 二、法律形式 (一)律:《田律》、《仓律》等 (二)令 (三)式 (四)法律答问 (五)法律文告 (六)程、课、廷行事 “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偿稼。” “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何论?当完城旦。” 刑事法规 三、 法律内容 经济法规 民事法规 行政法规 刑事法规 罪名 刑罚 量刑原则 危害皇权罪 侵犯财产和人身罪 渎职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破坏婚姻家庭秩序罪 笞刑 徒刑 流放刑 肉刑 死刑 羞辱刑 经济刑 株连刑 规定刑事责任年龄 确认主观意识状态 教唆同罪 累犯加重 自首减免刑罚 实行连坐 诬告反坐 不直罪:罪应重而故意轻判,应轻而故意重判 纵囚罪:应当论罪而故意不论罪,以及设法减轻案情,故意使案犯达不到定罪标准,从而判其无罪。 失刑罪:因过失而量刑不当 盗 、 、 逃避徭役罪 违令卖酒罪 逃避赋税 斗伤 斗 杀 逋事 乏徭 已下达征发徭役命令而逃走不报到 到达服徭役地点又逃走 贼 城旦舂 鬼薪、白粲 隶臣妾 司寇 候 徒刑 流放刑 迁、徙、谪 有罪流放 赦罪流放 无罪流放 死 刑 弃市;戮;磔;车裂;腰斩;坑;定杀;枭首;族刑;具五刑;抽肋;镬烹 身份刑 废 夺爵 谇 髡、耐、完 赀、赎 族刑、收 剃光犯人的头发和胡须、鬓毛 仅剃去胡须和鬓毛 赀甲、赀戍、赀徭 收孥、藉家 “甲盗,赃值千钱,乙 知其盗,受分赃不盈一 钱,问乙何论?同论。” “甲盗钱以买丝, 寄乙;乙受,弗 知盗,乙论何也? 毋论。” “甲告乙盗牛若贼伤人, 今乙不盗牛、不伤人, 问甲何论?端为,为诬 人;不端,为告不审。” “甲谋遣乙盗,一日,乙且往盗,未到,得,皆赎黥。” “甲谋遣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何论?当磔。” “当耐为隶臣,以司寇诬人,何论?当耐为隶臣,又系城旦六岁。” “把其假以亡,得 及自出,当为盗 不当?自出,以 亡论。” “伍人相告,且以 辟罪,不审,以 所辟罪罪之。” “完城旦,以黥城 旦诬人,何论? 当黥。” “仕伍甲盗一羊,羊颈有索,索值一钱,问何论?议不过羊。” 民事法规 婚姻与继承 债权 所有权 民事权利主体 民事权利客体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区分主物、从物 区分原物、孳息物 分类 取得和消灭 保护 发生 担保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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