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贷款业务的核算介绍.ppt

  1. 1、本文档共7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计算公式如下: 全是整年整月的 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年或月利率 全部化成天数的 利息=本金×时期(天数)×日利率 贷款到期,如银行实际收到本息,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借款人户 贷:贷款――××贷款——××借款人户 利息收入 如客户账上存款余额不足,应将不足部分转为“应收利息”,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应收××账户利息 贷:利息收入 例:某公司于2008年1月3日向银行申请借款50万元,批准发放日为1月10日,期限一年,利率为年息7.47%,双方约定采用利随本清的方法计算利息,公司于2009年1月10日签发转账支票归还贷款,利息为: 500000×7.47%=37350(元) 第六节 贷款损失准备核算 贷款损失准备是按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补偿贷款损失的准备金。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的确定是为增强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确保信贷资金的完整性。 一、贷款损失准备的相关规定 1、《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账准备金提取办法的通知》 从1998年1月1日起,呆账准备金由按年初贷款余额1%的差额提取改按本年末贷款余额1%的差额提取 。 当年应提取的呆账准备金=本年末各项贷款余额(不含委托贷款和同业拆借资金)×1%-上年末呆账准备金余额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为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如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等。银行不承担风险和还款责任的委托贷款和代理贷款不计提。 3、《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 2005年5月17日由财政部颁发,7月1日实施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关规定。 4、《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由财政部颁发的2008年1月1日实施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关规定。 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及提取方法 (一)贷款损失准备种类 1、一般准备金 一般准备金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 2、专项准备金 专项准备金是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金。 3、特种准备金 特种准备金是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金。 (二)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 我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提取三种准备金,目前大部分上市银行只提取一般准备金和专项准备金。专项准备金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的结果提取,比率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2002年1月1日实施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指引》提出了一个参考比例如下: 1、一般准备金 银行按季计提一般准备金,提取比例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 2、专项准备金 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3、特种准备金 特种准备金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殊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 三、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核算 (一)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 1、一般准备金的提取 计算一般准备金的期末余额与现有的一般准备金的余额进行比较,如果现有余额不足时,应按照差额补提一般准备金,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 贷:贷款损失准备――一般准备金 2、专项准备金的提取 借:资产减值损失 ? 贷: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金 如果原有余额高于本期末应有余额,则应按照差额冲减,会计分录与补提时相反。 (二)?贷款损失准备的核销与收回的核算 1、贷款损失准备核销的有关规定 银行在实际发生呆账损失时,按规定的呆账损失核销范围、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报批后,从贷款损失准备中予以核销。 借:贷款――非应计贷款――××贷款人户 贷:贷款――××贷款――××贷款人户 2、呆账贷款的核销 由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再针对应收利息提取坏账准备,核销时应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损失准备 ? 贷:贷款――非应计贷款――××贷款人户 3、已核销贷款的收回 对于已经核销的贷款,如果以后又收回的话,银行仍然应通过“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金”科目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非应计贷款――××贷款人户 ? 贷:贷款损失准备 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 明辨是非的能

文档评论(0)

111211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