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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HJ CopyRights 第1章补充知识:指令驱动制度和报价驱动制度 金融市场的交易模式 从本源上来讲,金融市场主要有两种最基本的交易模式:做市商模式(Dealership Mode)(报价驱动制度)和以集中竞价为特征的拍卖模式(Auction Mode)(指令驱动制度)。 现在世界各国各个层次的金融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黄金市场等)所实行的交易机制其实都是这两种基本运行模式的混合体,只是这两种交易机制在各个市场各有侧重罢了。 金融市场的交易模式 一般来说,以柜台交易(OTC)为特征的无形市场通常属于做市商市场(报价驱动制度) ,而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为主的有形市场则属于拍卖型市场(指令驱动制度) 。 目前世界上规模较大的交易所市场几乎都是拍卖型市场,如纽约股票交易所、东京股票交易所、香港股票交易所和巴黎交易所等(伦敦股票交易所也于1997年引入了辅助性的指令驱动交易系统)。我国两大证券交易所也都属于拍卖性市场的范畴。 而美国的NASDAQ股票市场和伦敦股票交易所市场则属于偏重做市商特征的市场,在发达国家占有重要地位的OTC(柜台交易)资本市场也是标准的做市商市场。另外,世界上大部分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包括银行市场)和外汇市场都是以做市商制度作为基本交易制度的市场。 做市商模式 所谓做市商交易模式是指交易双方需借助做市商(Market Makers 或更准确的是Dealers)这类中介机构来实现金融交易的一种市场运作模式。 做市商通常是一些具备相当资金实力和市场信誉的经营性法人(券商),他们需要在金融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做市商的法律资格。一旦某家做市商答应为某个金融产品做市,那么它必须完成两项基本功能:(1)为该金融产品连续报出买价和卖价;(2)用自有资金或证券库存,无条件地按自己所报出的买价或卖价,买入或卖出投资者指定数量的金融产品。 在做市商市场,交易是在投资者和做市商之间完成的,它作为买者和卖者的中介,解决了买者和卖者在出价时间上的不对称问题,因此,它的存在可大大改善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由于做市商市场的交易开始于做市商们的报价(Quote),因此,做市商市场又被称为报价驱动的市场(Quote-Driven-Market)。 拍卖市场 在拍卖市场,交易是在交易所集中撮合完成,投资者以市场中报出的最低要价从另一个投资者买入某一金融产品,而以市场中报出的最高出价卖出该产品。在拍卖市场上,投资者同时出价,交易在投资者之间直接完成。由于拍卖市场的交易起始于投资者发出的指令,因此,我们通常把拍卖市场称为集中化的、指令驱动的市场(Order-Driven-Market)。 我国证券市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产生股票价格的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在开盘时的集合竟价,另外就是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目前沪深股市的交易系统均是在集合竟价产生开盘价后就进入连续竟价阶段。 集合竟价 集合竟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如下: 第一笔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 2 4 3.6 7 4 3.65 6 5 3.54 6 5 3.7 6 6 3.75 3 第二笔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52 3 1 3.76 6 2 3.57 1 2 3.65 4 3 3.6 2 3 3.6 7 4 3.65 6 4 3.54 6 5 3.7 6 5 6 3.75 3 第三笔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65 4 2 3.6 7 1 3.65 6 3 3.54 6 2 3.7 6 3 3.75 3 第四笔?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6 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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