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2011913.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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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信协会 SWIFT: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为金融机构提供安全报文交换服务与接口软件。1973年成立,覆盖200个国家7500家直接与间接会员。SWIFT可为各种类型的支付系统之间建立连接,包括:CLS、Netting/净额系统、证券交易系统、国际证券集中托管系统、RTGS/实时全额结算系统等。 (六)香港支付清算体系:构建国际货币全球实时支付清算网络 CHATS 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結算公司)是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和香港銀行公會(銀行公會)共同擁有的私營公司。結算公司於1995年5月成立,並分階段接管前結算所管理銀行「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的結算工作。接管過程於1997年4月完成。 結算公司為香港所有銀行提供銀行同業結算及交收服務,並代表金管局管理公營和私營機構債券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经过多年努方,香港金融管理局、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分别建成了港币、美元、欧元三个实时支付清算系统并实现了全面联网,使得在香港一地就能够同时完成三种货币的PVP同步交收清算,极大地提升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地位。 目前,香港的三个实时全额支付清算系统不仅均与香港债券托管结算机构CMU(中央货币市场单位)实现了无缝连接,完成了所有在港债券交易的DVP清算安排,而且也与其他主要国家中央银行的RTGS实现了连接,能够做到全球主要金融市场交易的同时支付。 第四节 国际结算主体与关系 一、国际结算业务中的主体——银行机构的类型概述 二、 国际结算主体间的基本关系——代理行关系和账户行关系 一、 国际结算业务中的主体——银行机构 银行处理国际业务机构设置的主要类型 1、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 2、代理处(Agency Office) 3、海外分、支行(境外联行)(Overseas Sister Bank/Branch, Sub branch) 4、代理银行(Correspondent Banks) 5、附属银行(子银行)(Subsidiary Banks) 6、联营银行(Affiliated Banks) 7、银团银行(Consortium Bank) (一)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  代表处是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的非营业性机构。它不能办理银行业务,其主要职能是开展公共关系活动,向驻地的政府机构、贸易商和官方人员提供本国企业和国家的信用分析和经济、政治信息;为驻地国家的客户提供其总行的经营活动方针;同时也为本国客户探询新的业务前景,寻找新的贸易机会,开辟当地信息通道等。代表处是海外分支机构的最低级和最简单形式,它通常是设立更高级形式机构的一种过渡形式。 (二)代理处(Agency Office)  代理处(办事处、经理处)是商业银行设立的能够转移资金和发放贷款,但不能从东道国吸收当地存款的金融机构。代理处是母行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具备法人资格,是介于代表处和分行之间的机构。代理处可以从事一系列非存款银行业务,如发放工商贷款、提供贸易融资、签发信用证、办理承兑、票据买卖和票据交换等业务。代理处由于不能吸引当地居民存款,所以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总行和其他有关机构,或从东道国银行同业(Inter bank)市场拆入。 (三)海外分、支行(境外联行) Overseas Sister Bank/Branch, Sub branch 海外分、支行是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的营业性机构。它本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不但受其总行所在地的金融管理法令和条例的约束,也受其营业地的管理法令和条例的约束。海外分、支行的业务范围及经营政策要与总行保持一致,总行对分、支行的活动负有完全的责任。 海外分、支行的优点是能面向当地客户,可以经营当地政府允许的各种银行业务,还能根据总行资本决定信贷限额。。 (四)代理银行(Correspondent Banks) 这是指本国银行在开展国际业务的过程中主动寻找外国银行,并与之建立起一种在业务上彼此合作与支持的相互委托关系,即代理行关系,以便利国际业务的开展,弥补海外分、支行的不足。在海外建立代理行的优点是成本低,而业务开展较广泛。 (五)附属银行(子银行)(Subsidiary Banks)  商业银行为了扩大其在海外的业务网络,但又不能直接在某些国家设置分支行机构,常采用收购外国银行的全部股份或大部分股份的方法,设置各种国外附属机构。该机构在东道国登记注册,在法律上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经营实体。其股权全部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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