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4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湖南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考核手册(草案)
湖南省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等级评审工作手册
(试行)
1.1 机构设置 (25分 )
1.1.1 机构行政级别 (10分 )
1、定义:
(1)机构行政级别与同级人民医院相同。《各级卫生防疫站组织编制规定》〔(80)卫防字第46号、(80)国编字第39号〕规定“各级卫生防疫站级别应与同级人民医院相等”。
注:在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改革的文件正式发布前,暂按此要求评审。
2、资料收集:
(1)查看机构批文,主要领导任命文件。
(2)了解同级人民医院的行政级别。如同级医疗机构为多家,以同级医疗机构中行政级别最高的一家进行对比。
3、评审方式和要素:
(1)比对认定。认定结果有:相同,高于和低于三种。
(2)资料收集方式:正式文件。
4、分值计算扣分说明:相同和高于得分,低于不得分。
1.1.2 内设机构 (15分 核心指标)
1、定义:
(1)内设机构规范,设置满足要求。按照卫生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卫疾控发〔2008〕68号)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业务部门包括: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免疫规划、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与控制、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控制、检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职能部门包括:业务管理、行政与党务管理、人事与财务管理、科教与质量管理、后勤保障管理。
(2)必设科室:
业务部门--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科(传防科)、免疫规划科(免规科。包括生物制品、冷链管理)、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科(应急科/办)、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慢病科)、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与控制(地寄科。洞庭湖地区设血吸虫病预防与控制科-血防科)、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控制科(公卫科,公共场所、食品、环境、学校、劳动卫生与职业病)、检验科(或微生物科、理化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科(健教科)等;
职能部门—办公室(行政或党务或人事管理)、财务科、质量管理科(质管科,业务、科教、组织管理体系、检测样品、实验室质控、生物安全等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科(后勤科。物资、安保、信息化建设等管理)。
(3)选设科室:
业务部门--艾滋病与性病预防控制科(艾防科)、结核病预防控制(结防科)、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预防控制(病媒科)、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预防控制(职防科)、食品安全监测科(食安科)。
职能部门—人事管理科(人事科)、信息化管理科(信息科)。
(4)以上科室设置以职能职责均有落实为准。
2、资料收集:
查看内设机构人员任命文件。
3、评审方式和要素:
(1)比对认定。认定结果:完全落实,不落实。
(2)资料收集方式:正式人员任命文件;近2年工作任务计划、总结。
4、分值计算扣分说明:
按卫生部卫疾控发〔2008〕68号文件查每一大项职责查2项,职能职责均落实到相关业务部门,每减少一个扣2分;职能部门的职责每减少一个扣1分;必设科室少一个扣1分。
1.2 人员基本情况 (55分)
1.2.1 单位人员编制数与服务人口比例 (15分 核心指标)
1、定义:
(1)机构编制数占服务人口的比例。按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2号)文件要求,设置人员编制数。
(2)计算公式:
按照辖区常住人口(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准)万分之1.75的比例核定。省、市、县各级疾控中心具体分配的省人社厅、财政厅、发改委和卫生等相关部门联合下文为准。
2、资料收集:
(1)查看编制批文。
(2)查看必威体育精装版获得统计年鉴中的户籍人口数。按编制配置标准的下限计算标准配置值。
3、评审方式和要素:
(1)将实际编制数与标准值进行对比认定。认定结果有≧和<两种,<按实际减少数计。
(2)资料收集方式:正式文件。
4、分值计算扣分说明:
达到标准的得满分;低于下限的每减少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1.2.2 专业技术人员分类比例 (10分 核心指标)
1、定义:
(1)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占单位人员数的比例为≥80%;其中公卫类执业医师≥50%;按照绩效考核标准中规定现场流行病学人员比例≥40%;按照岗位配制比例测算检验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15%。
(2)计算公式:
a.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专业技术人员数/在职员工总数)×100;
b.公卫类执业医师比例%=(公卫类执业医师数/专业技术人员数)×100;
c现场流行病学人员比例%=(现场流行病学岗位人员数/在职员工总数)×100
d. 检验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检验岗位人员数/专业技术人员数)×100
2、资料收集:
(1)收集评审年度员工工资档案、职工花名册,计算出专业技术人员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