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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障的涵义 国家和社会 (主体) 为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利,保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对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 (对象:普遍性原则与特殊性原则) 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的社会制度 它是国家关于社会保障的法律、规定既实施办法的总称,是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障的功能 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保障最核心的功能。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 保持社会公平。 增进国民福利 1.2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经济社会背景——生产社会化、经济市场化 随着社会化生产、市场经济的逐渐形成和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必须逐步建立、发展。 一方面,市场经济是效率高的经济,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强大的动力; 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风险大的经济,风险造成的社会震荡又会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阻力和干扰因素。 所以,社会需要一种稳定的机制来缓解、排除这种阻力和干扰,以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 社会保障制度就是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稳定机制,作为社会的“减震器”和“安全网”应运而生的。 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思想理论依据 对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产生过直接影响的重要思想理论有: 1.国家干预主义 德国新历史学派的施穆勒、布伦坦诺等人提出的福利国家理论 英国费边主义者韦伯夫妇设计了“福利国家”蓝图 英国经济学家和改良主义者霍布斯的主张 2.福利经济学理论 英国经济学家庇古:1912年的《财富和福利》;1920年的《福利经济学》 3.凯恩斯主义 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1936年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4.贝弗里奇福利国家计划 1942年,英国的贝弗里奇勋爵:“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从民间慈善事业到政府立法济贫 对贫困者给予救济,最早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初期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行为。当有人受到饥寒或疾病的威胁时,其他人会给予衣食等方面的帮助。 15世纪、16世纪之交的法国,贫困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于是,政府逐渐接管了宗教团体掌握的慈善事业,采取了集中财源、组织救济、劳动培训、儿童教养等一系列措施,一个由行政人员组成的官方济贫机构应运而生。 英国政府于1601年颁布了伊丽莎白《济贫法》;于1834年颁布了新《济贫法》。 济贫立法使社会团体实施的慈善救济转化成以国家为责任主体的政府救济,是国家对全国范围内的普遍慈善济贫。国家被推进了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的历史阶段,并为社会保障制度确立了国家政府承担最终责任的原则。 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社会互助组织的普遍发展 为应付人身风险而组成的互助团体很早就出现了,而对社会保险产生重要影响的是产业工人的互助团体--互助组织。 互助组织产生于17世纪末,是产业工人为抵御劳动风险而创立的互助互济基金会组织,它聚集会员的力量,组织会员之间的扶危济困。 (1)互助组织以会员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创造了不以营利为目的,共同集资、互助互济、全新的保险模式雏形,为政府借用保险手段解决工薪劳动者收入中断后的一系列问题提供了思路。 (2)互助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创造了多种管理形式。 (3)互助组织确定的互助项目,如疾病、失业、老年、工伤等,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也是最早被列入的项目。 (4)互助组织以会员缴纳的会费为基金,组织互助互济。 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起源于15世纪的海上保险。17世纪中叶,英国出现了承保火险的保险公司,18世纪出现了人寿保险公司,后来又出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 没有商业保险的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保险的产生,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技术基础: 17世纪,英国著名的天文学家爱德华·哈雷根据居民死亡统计资料,较为精确地计算出了各年龄人口的死亡概率,并编制出了一个完整的生命表。 1756年,英国教授詹姆斯·多德森根据人寿保险费应该按照不同的年龄分别计算的理论及哈雷的生命表,提出了“自然保险费”法。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1883年,颁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 在欧洲,继德国、英国之后,奥地利、瑞典、匈牙利、丹麦、挪威、法国、罗马尼亚、卢森堡等国家也先后实施了单项或几个项目的社会保险制度。 1935年,作为罗斯福新政的组成部分,美国通过了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继美国之后,阿根廷、墨西哥、巴拿马等美洲国家也先后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 1917年俄国也颁布实施了国家社会保险的法令,并成为后来社会主义国家共同效法的模式,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广泛流行且影响深远。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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