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案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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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一、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概念 国际贸易条约的概念-各种书面协议的总称 国际贸易协定的概念-各种书面协议 国际贸易条约与国际贸易协定按照缔约国家的关系,可分为双边贸易条约与协定和多边贸易条约与协定 贸易条约与协定与国家贸易壁垒的关系 (1)联系 都属于对外贸易政策的内容 国家贸易壁垒是贸易条约与协定谈判的基础,而贸易条约与协定是解决国家之间贸易壁垒冲突的重要途径 (2)区别 贸易条约与协定属于国际法的范畴 国家贸易壁垒属于国内法的范畴 三、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类型【P176-177】 (一)双边贸易条约与协定 1.通商航海条约 全面规定两国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条约 特点: 内容较为广泛,涉及到经济贸易关系的各个方面 生效手续比较复杂 有效期限较长 四、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结构 1、序言 2、正文 3、结尾 第二节 国际贸易条约与 协定适用的法律待遇条款 一、最惠国待遇条款 (一)含义 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及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国对方 (二)最惠国待遇条款的特征 (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分类 无条件最惠国待遇 ——欧洲式最惠国待遇条款 有条件最惠国待遇 ——美洲式最惠国待遇条款 (四)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 (1)有关进口、出口、过境商品的关税及其他各种捐税 (2)有关商品进口、出口、过境、存仓和换船方面的海关规则、手续和费用 (3)进、出口许可证发放的行政手续 (4)船舶驶入、驶出和停泊时的各种税收、费用和手续 (5)关于移民、投资、商标、专利及铁路运输方面的待遇 (五)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限制和例外 边境贸易 地区一体化组织 国内法令和规章的规定 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 多边国际条约或协定承担的义务 区域性特惠条款 其他例外 二、国民待遇条款 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和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 第三节 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一、含义 二、产生背景 三、协定的主要内容 (一)协定构成 (二)协定宗旨与实现途径 (三)缔约国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四)主要对外条款 四、活动与作用 第四节 国际商品协定 一、国际商品协定的产生与发展 (一)国际商品协定的含义 某项商品的主要出口国与进口国为了稳定该项商品价格和保证供销等目的所缔结的政府间多边贸易协定 对象: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 糖、锡、咖啡、橄榄油、小麦、可可、天然橡胶 (二)国际商品协定的产生与发展 三、商品综合方案与商品共同基金 (一)商品综合方案的产生 (二)商品综合方案的主要内容 1.建立多种商品的国际储存或“缓冲存货” 2.建立国际储存的共同基金 3.商品贸易的多边承诺 4.扩大和改进商品贸易的补偿性资金供应 5.扩展初级产品的加工和出口多样化,要求发达国家降低或取消对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及加工产品的进口限制措施 (三)商品综合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 1.国际商品机构 2.商品共同基金 * 第一节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概述 二、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特性 (一)一般特性 (二)独有特性 (三)与国内政策的约束关系 2.贸易协定 两个或几个国家之间调整它们的相互贸易关系的一种书面协议 特点: 对缔约国之间的贸易关系规定得比较具体 签订程序比较简单 有效期一般较短 3.贸易议定书 缔约国就发展贸易关系中某项具体问题所达 成的书面协议 作为贸易协定的补充、解释或修改 (二)多边贸易条约与协定 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是贸易条约中的一项重要条款,其涵义是: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兔,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其基本要求是使缔约一方在缔约另一方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方享有或可能享有的待遇。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之一。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成员方之间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即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原则是:一个成员给予另一个成员方的贸易优惠和特许必须自动给予所有其他成员。作为关贸总协定的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对规范成员方间的货物贸易,推动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1.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与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一方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利益、优惠、豁免或特权应立即无条件地、无补偿地自动地适用于缔约对方。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由于最早在英国与其他国家签定的通商条约中使用,所以又叫做“欧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是指缔约一方已经或将来要给予任何第三方的利益、优惠、豁免或特权是有条件的,缔约另一方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偿”才能享有这种利益、优惠、豁免或特权。有条件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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