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酒店劳动关系管理案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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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合法辞退?都有什么样的后果? 2、单位辞退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3、确实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没有办法不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4、出现劳动纠纷,有哪些解决办法? 5、酒店需要为员工购买哪些保险? 本章思考题 * 2005 年6月,19 岁的李某从东北农村来到北京,经亲戚介绍到一家印刷厂当了一名印刷工。2007年8 月,已有两年多工作经验的李某,在工作中不慎将左手卷进机器,虽经医院紧急抢救,仍没有保留住李某的左手。在医院治疗期间,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了李某的工伤。2008年3月李某治疗终结后,被指定的工伤鉴定机构确定为工伤致残四级。身为农民的李某失去了劳动能力,给其今后生活带来了许多困难。在其家人的陪同下,他向印刷厂提出按国家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异地安家费、并按社会平均寿命70 岁计算,一次性支付他抚恤金58万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8 分) (2)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应享受什么样的工伤致残待遇?(12 分) * (1)法律依据分析 ①李某的要求部分有法律依据。 ②李某要求厂里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有法律依据。 ③李某要求厂里支付异地安家费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李某本身是外地人员,不存在异地安家问题,因此他不能享受此待遇 ④李某要求一次性支付他抚恤金58 万元没有法律依据。 (2)李某应享受的工伤致残待遇: ①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 ②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李某为四级伤残,抚恤金标准为李某工资的75%。 ③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李某为四级伤残可得到其18 个月的本人工资 ④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由个人负担的部分遇有困难时,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 * 2006年3月10日振兴公司与公司工会推选出的协商代表经过集体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该草案经五分之四的职工代表通过。其中,关于工资和劳动时间条款规定: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每天工作8小时。同年3月17日振兴公司将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报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审查、备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所以,2006年4月2日,振兴公司和工会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员公布了集体合同。 2006年5月,刘某应聘于振兴公司,公司于当年5月18日与刘某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其每月工资1000元,每天只需工作6小时。1个多月后,刘某在与同事聊天时偶然得知公司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刘某认为自己的工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于是与公司交涉,要求提高工资。但公司始终不同意。刘某不服,于2006年7月中旬,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振兴公司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1300元履行劳动合同,并补足2006年5月至2006年7月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部分的劳动报酬。 如果您是当地劳动争议仲裁人员,您如何进行裁决? * (1)这是一起因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出入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主要涉及集体合同的订立、生效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约束力等内容。 (2)本案例订立集体合同的过程中,振兴公司的工会推选了协商代表,就员工最低工资、劳动时间等达成了一致,并经2/3以上职工代表审议通过,因此,振兴公司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度是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本案例中,振兴公司将双方签订后的集体合同报送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因此该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4)本案中,振兴公司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时,该公司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已经生效,所以,集体合同对刘某同样具有效力。同时刘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报酬低于集体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因此该项的规定无效。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该做出以下裁决 (1)振兴公司补发刘某2个月的工资差额:即:(1300-1000×2=600元。 (2)在劳动合同剩余期限内,振兴公司应当每月按照不低于1300元的标准,支付刘某的工资; (3)振兴公司与刘某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除工资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 某酒店于去年7 月5日与杨某签订了为期3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每个月工资人名币850 元,试用期满以后每月1000 元。当地规定的服务业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00 元。杨某从去年7 月5 日至10 月8 日一直在酒店上班,按规定提供了正常服务。10 月9 日,杨某看到另一家宾馆招收女服务员,月工资为1200 元,奖金另发。10 月20 日,杨某等5 名礼仪小姐向酒店人事部提出辞职申请,并要求酒店补付所欠工资。人事部经理当场拒绝并报至总经理高某,高某认为杨某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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