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第四章犯罪类型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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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犯罪类型研究 第一节 犯罪类型及其研究概述 一、犯罪类型的概念 1、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复杂性 (1)犯罪人的复杂性:年龄、性别、个性、职业、经历、文化程度等 (2)犯罪原因、动机、目的、性质和犯罪行为方式的千差万别 (3)犯罪人侵害的客体即社会关系错综复杂 (4)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对犯罪的标定以及各学科对犯罪的理解有所不同 2、犯罪类型应该包括犯罪人类型和犯罪行为类型。犯罪心里学应当把犯罪行为的类型化和犯罪人的类型化看作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并采取多元统一的标准划分犯罪类型。 3、犯罪类型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例如劫机犯罪、高科技网络犯罪、跨国经济犯罪等,与时代的发展、科技的发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密不可分。 二、研究犯罪类型的必要性 1、为刑事立法提供依据 2、有助于刑事司法实践 3、有利于犯罪的心理预测和预防 4、提高包括犯罪心理学在内的犯罪科学理论水平 三、划分犯罪类型的困难 犯罪心理学的犯罪类型划分主要有以下困难: 1、法律标准的缺陷性 如:低智能的盗窃行为和高智能的盗窃行为,在法律上都视为盗窃罪,但犯罪人的人格特征和心理机制有所不同。 2、心理学本身的困难 很难确定只是体现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独立的人格特征。 3、类型间的重叠交叉 犯罪动机、原因和犯罪行为的多重交叉,前几章已有讨论。 四、划分犯罪人类型的基本观点 1、明确划分犯罪类型的目的 2、注意犯罪人分类与犯罪行为分类的区别与联系 3、采用多元统一的标准划分犯罪类型 我国《刑法》罪名类型(10大类,共450余个小罪名)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走私罪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金融诈骗罪 危害税收征管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 扰乱市场秩序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财产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 妨害司法罪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妨害文物管理罪 危害公共卫生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二节 各种各样的犯罪类型理论 一、犯罪行为分类 (一)社会危害性标准 意大利犯罪学家贝卡利亚认为,衡量罪行轻重的真正标准是“使社会遭受到的危害”。据此可以分为三类: 1、最严重的犯罪。“直接破坏社会或者使它的代表者死亡”。 2、次为严重。“侵犯公民的个人安全、生命、财产和荣誉” 3、轻罪。“同与法律为了社会的福利而规定的每个公民应当作为或不应当作为的事情相抵触。” (二)反社会性标准(意大利犯罪学家罗法洛提出) 1、自然犯罪:违反一般人所共有的怜悯与诚实两种道德情绪之行为。如杀人、伤害、抢劫、盗窃、强奸 2、法定犯罪:只是违反法律上所规定行为。如政治犯罪、违反税法的犯罪 (三)侵害法益标准 1、对个人法益的犯罪:个人生命、个人荣誉、个人财产 2、对社会法益的犯罪:有关公共危险(聚众暴动、放火) 有关社会道德(卖淫、赌博),有关公共信任(伪造证件、作伪证) 3、对国家法益的犯罪: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叛乱罪),危害国家权力和职能(渎职、妨碍公务) (四)犯罪行为性质标准(日本吉益脩夫) 财产犯罪、暴力犯罪、风俗犯罪(性犯罪)、破坏犯罪、逃走犯 (五)犯罪行为构成要件标准 1、举动犯罪(基于当事人的意思的身体活动)与结果犯罪(一定的行为结果发生为必要条件) 2、实质犯罪(侵害法益或者会发生侵害法益之危险)与形式犯罪(不以侵害法益或具有侵害法益之危险为要件的 轻微犯罪,如违反道路交通法、食品卫生法等行政犯) 3、既成犯罪(犯罪结果已经完成)与继续犯罪(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持续发生) 4、作为犯罪(依行为人的积极努力而进行)与不作为犯罪(行为人消极地不作为而产生,如遗弃罪) 5、故意犯罪(行为人预见到放任行为的后果)与过失犯罪(因违反客观的能力义务而引起的行为侵害结果,如交通肇事、医疗事故、过失杀人) (六)犯罪行为模式标准(美:麦金尼) 1、暴力性人身犯罪 2、偶然性财产犯罪 3、职务性犯罪:贪污、价格垄断、隐瞒收入、黑市交易 4、政治性犯罪 5、破坏公共秩序罪:酗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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