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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主要贸易条件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品质 第二节 商品的数量 第三节 商品的包装 第四节 商品的价格 (三)出口退税 采用间接税制度的国家出口商品的进货成本中,包含了增值税。 其计算公式为: 退税金额 =[进货成本/(1+增值税率)]退税率 四、出口商品的成本效益指标 本 章 小 结 商品的品质可采用文字说明或实物来表达,是合同中的基本条款,具体采用哪一种方式或同时采用两种,应视商品性质而定。 标准在国际贸易中日益重要,了解并把握各种标准是进入世界市场的基础。 商品的数量可以用度量衡制度单位或者用个数来表达,是合同中的基本条款。根据合同中的数量条款进行货物交接,是买卖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按照商品的特征,有时需要在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商品在流通过程中需要包装,包括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尤其是运输标志,在国际贸易中起特别重要的作用。 国际贸易中,商品的价格主要根据世界市场行情和购销意图确定。在有中间商介入的交易中,商品单价中可以明示佣金的数额,称为“含佣价”。 出口商品成本换算的主要指标是出口换汇成本和出口商品盈亏率。 基 本 概 念 商品品质 标准 中性包装 出口换汇成本 对等样品 国际单位制 公量 溢短装条款 运输标志 复 习 思 考 题 1.货物销售合同中,约定商品品质的方式有哪几种? 2.品质条款中的品质机动幅度有哪几种规定方式? 3.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按重量计价时,怎样计算其重量? 4.什么情况下,合同中要规定数量机动幅度?如何规定? 5.商品包装的运输标志有何作用?标准运输标志包括哪些内容? 6.进出口贸易中应如何选择计价货币?怎样规避因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 第15章 主要贸易条件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品质 一、商品的品名 商品的品名,是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交易条件。品名也代表了商品通常应具有的品质。 对新商品的定名,应力求准确,符合国际的习惯称呼。 国际上为了便于统计征税,对商品有共同的分类标准。为了避免采用不同目录分类在关税和贸易、运输中产生分歧,海关合作理事会主持制定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目前,各国的海关统计、普惠制待遇等都按H.S.进行。目前使用的H.S.为2005年的修订版。 二、 商品的品质 (一)用文字说明表示品质 (1)规格(specification) — 合同中规定商品的品质指标,比如:化学成分、长短粗细、含量等。这是最广泛采用的既方便又准确的一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二、 商品的品质 (2)等级(grade) — 为买卖双方都熟悉的商品,在某些情况下,可采用凭等级买卖:一是按商品的不同规格,分成不同的等级,既简化了品质表示,又易于比较优劣;二是有些商品不能用规格描述,或不能完整地用规格描述,特别是一些土特产品,可用双方都认可的等级来表示品质。 二、 商品的品质 (3)标准(standard) —商品的标准,是指标准化了的规格。标准有的由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制定,也有的是由商品交易所、同业工会或有关国际组织制定。 “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FAQ),是指当年某产地出口商品的未经精选的平均品质。 “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GMQ ),是指该产品为精选品,品质优良。 二、 商品的品质 (4)商标和品牌(trade mark and brand) —某些商品在市场上行销已久,品质优良,知名度高,且品种单一,则往往可以其商标和品牌表示其品质。 (5)产地名称(name of origin) —此类描述局限于土特产品,用以表示产品的传统工艺或特色风味,通常还须结合品牌或规格使用。 二、 商品的品质 (6)说明书和图样(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s) —对于结构性能复杂的商品,通常以说明书和图样加以完整的描述,以此作为买卖双方认定的品质标准。 凭说明书和图样成交的合同,往往附有品质保证条款和技术服务条款。 二、 商品的品质 (二)用样品表示品质 这种方式称为“凭样品买卖”,样品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按样品提供者的不同,样品分成卖方样品 (seller’s sample)和买方样品(buyer’s sample)两种。 (1)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 —凭买方样品成交,有时会因仿制产品与买方来样不符而招致退货索赔。 二、 商品的品质 (2)封样(sealed sample) —卖方在寄发样品或发运商品前,由公证机构或会同买方,抽取若干份样品加以封存,万一买卖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质量争议,即可使用封样作为校对之用。 (3)合同中的保障条款 —凭买方来样成交时,应注意防范侵权行为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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