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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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赤峰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次岗位设置管理适用于具有事业编制且在岗工作的教职工。同时也适用于2006年7月1日以来以事业编制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岗位类别及等级 (一)岗位类别 1.我校岗位设置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岗位。 2.经赤峰市人社局核准,我校共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858个,其中,高级岗位688个(正高级岗位131个,副高级岗位557个),中级岗位929个,初级岗位241个;管理岗位299个;工勤技能岗位110个。 (二)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正高级岗位分四个等级,副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初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自治区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 2.管理岗位分为八个等级,按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三、岗位设置原则 (一)按照赤峰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结合各单位人员现状和未来的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二)坚持以教师岗位为主体,注意向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倾斜,重点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三)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稳定和激励各类骨干力量。 (四)学校控制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进行宏观调控。 四、教师岗位设置 (一)教授岗位设置方法 各单位教授岗位数=教授基本岗位数+附加教授岗位数。 1.教授基本岗位数=该单位教师岗位总数×9%。 2.附加教授岗位数=学科专业建设附加岗位数+实验室建设附加岗位数+课程建设附加岗位数+其他附加岗位数。 ⑴ 学科专业建设附加岗位数:校级重点扶持学科、校级专科品牌(特色)专业附加0.25;校级重点学科、校级本科品牌(特色)专业附加0.5;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和自治区专科品牌(特色)专业附加0.75;自治区重点学科和自治区本科品牌(特色)专业附加1;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品牌(特色)专业附加1.5。 ⑵ 实验室建设附加岗位数:校级示范(优秀)实验室附加0.25;自治区示范(优秀)实验室附加0.5。 ⑶ 课程建设附加岗位数:校级本科精品课程附加0.25;校级专科精品课程附加0.125;自治区级本科精品课程附加0.5;自治区级专科精品课程附加0.25。 ⑷ 其他附加岗位数:校级科研机构(中心、所等)、校级优秀教学团队附加0.25;自治区级科研机构(中心、所、基地等)、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附加0.5。 上述教授岗位仅指四级教授岗位,三级教授岗位由学校统一掌握使用。 (二)副教授岗位设置方法 各单位副教授岗位数=副教授基本岗位数+附加副教授岗位数。 1.副教授基本岗位数=该单位教师岗位总数×33%。 2.附加副教授岗位数=附加教授岗位数×1.5+校级专科精品课程数×0.125+自治区级专科精品课程数×0.25。 3.副教授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比例为2:4:4。 (三)讲师岗位设置方法 1.各教学单位的讲师岗位数=该单位教师编制数×90%-教授岗位数-副教授岗位数。 2.讲师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比例为:3:4:3。 (四)助教岗位设置方法 1.各单位的助教岗位数均按该单位教师编制数的10%核算。 2.助教一级、二级岗位的比例为:5:5。 五、思政研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1.思政研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参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办法执行。原则上各学院每个年级设1个专职辅导员岗。思政研系列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7︰5.0︰1.3。 2.思政研系列副高级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比例为2:4:4;中级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比例为3:4:3;初级一级、二级岗位的比例为5:5。 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一)其他专业技术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编辑系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系列和卫生技术系列等。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等级参照相关行业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 (三)其他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由学校统筹设置和管理,副高级及以下岗位,采取按系列和按单位相结合的方法设置。 (四)按系列设岗的,由学校统一计算各级岗位数额,并统筹掌握使用;按单位设岗的,由学校按比例计算各级岗位数额,下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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