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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配置调整实施方案.
车辆配置调整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改革,规范矿部车辆管理,最大限度减少车辆成本开支,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一)车辆配置调整以满足矿部生产需要为宗旨,旨在保障生产经营用车,提高工作效率和车辆资源使用效益。
(二)充分考虑公司和矿部员工的承受能力,既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又能有效降低矿部车辆使用成本。从工作实际出发,车辆配置与交通费管理相结合。
(三)有效避免矿部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公车私用、浪费严重、管理失控、安全隐患大等问题。
(四)规范车辆和交通费管理,统一标准,按标准管控,动态调整。
二、组织机构
矿部成立车辆配置调整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车辆配置调整总体方案和实施细则。
组长:
组员:
三、车辆配置调整对象
本次车辆配置调整主要针对矿部管理层公务用车,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一)矿部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矿长、总工、各副矿长、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部门部长。
四、车辆的配置
(一)公司配置专用车辆标准
1、矿长专用的公务用车由公司统一配置,购车总价(包含车款、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为人民币 万元,所产生的公务车费用实报实销。
2、总工专用的公务用车由公司统一配置,购车总价(包含车款、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为人民币 万元,所产生的公务车费用实报实销。
3、副矿长专用的公务用车由公司统一配置,购车总价(包含车款、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为人民币 万元,所产生的公务车费用实报实销。
4、财务总监专用的公务用车由公司统一配置,购车总价(包含车款、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为人民币 万元,所产生的公务车费用实报实销。
5、办公室主任专用的公务用车由公司统一配置,购车总价(包含车款、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为人民币 万元,所产生的公务车费用实报实销。
6、办公室副主任专用的公务车由公司统一配置,购车总价(包含车款、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为人民币 万元,所产生的公务车费用实报实销。
7、如自行购车用于公务需要的,购车总价不低于上述公司配置标准的,可享受公司一次性购车补贴,具体为:矿长 万元人民币,总工 万元人民币,各副矿长 万元人民币,财务总监 万元人民币,办公室主任 万元人民币,办公室副主任 万元人民币。公司不配置专职司机(除行政两台涉外车辆外)。
8、矿部各部门部长原则上不配置专用公务用车,也不享受购车补贴(或可视工作需要给予一定购车补贴,以 万元为限,具体数额由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掌握)。
9、购车补贴一次性发放现金。
(二)矿部现有公务用车的处置
矿部对现有车辆进行统一评估销售,要求享有购车补贴标准的人员对各自现有公务用车进行购买,但评估价低于补贴标准的,公司不再给予补贴费用,评估价高于补贴标准的,应向公司补足购车差价。未享受统一配置专用公务用车的各部门部长可参加上述剩余评估车辆的竞拍(或按四(一)8中所述标准享有购车补贴)。经上述拍卖后仍未处置的车辆,由矿部通过二手车市场统一进行处置,同时矿部统一购置新车,用于保证各生产部门的生产用车。
(三)车辆更新
上述由矿部统一配置新的公务用车,原则上在车辆正常折旧年限5年内不再购置新车辆。
上述享受一次性购车补贴的中高层管理人员,通常矿部使用车辆每 年方可享受一次该购车补贴,涉外车辆每 年方可享受一次该购车补贴。如为公司服务未满 年而提前离职的,应扣除剩余年限所对应的购车补贴。
(四)车辆使用管理
矿部的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必须严格执行用车审批手续。上述已享受私车公用一次性购车补贴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可再调用矿部的公务用车。
(五)修理、保险、加油、过路过桥费
矿部统一配置的公务车辆:
1、统一制定修理厂。特殊情况需指定修理厂之外修车的,经主管负责人批准报销。
2、统一办理车辆报销。
3、确定油耗比例,按照实际行驶公里报销。
4、过路过桥费按审批的路线报销。
五、车辆配置调整涉及人员的交通费用管理
(一)交通费用定义
交通费用是指:本规定第三点中所述人员,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需办理公务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驾驶自有车辆所发生的交通费用。
(二)定额标准
1、矿长交通费用额度为: 元/月,或 元/年。
2、总工交通费用额度为: 元/月,或 元/年。
3、副矿长交通费用额度为: 元/月,或 元/年。
4、财务总监交通费用额度为: 元/月,或 元/年。
5、办公室主任交通费用额度为: 元/月,或 元/年。
6、办公室副主任交通费用额度为: 元/月,或 元/年。
7、本公司各部门部长不享受交通费用(或交通费用额度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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