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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司法考试物权法真题及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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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在乙公司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关于丙公司和丁公司的担保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公司仅需对乙公司剩余租金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B.丁公司仅需对乙公司剩余租金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C.丙公司仍应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D.丁公司仍应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参考答案】AB [考点]债务承担☆☆☆☆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75条规定,第兰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是口头同意,而非书面同意。故丙公司和丁公司仅对乙公司剩余租金债务承担担保责任。选项AB正确,选项CD错误。 89.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王某死亡之前,关于挖掘机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公司 B.丙公司 C.丁公司 D.王某 【参考答案】D [考点]善意取得☆☆☆☆ [解析]指示交付是交付的一种特殊形态,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之一。根据《物权法》第26条,甲公司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将挖掘机所有权转让给了王某。根据《物权法》第106条,丙公司和丁公司知道乙公司是承租人而非所有权人.他们并非善意第三人,也未取得挖掘机占有,故丙公司和丁公司不是所有权人,选项D正确。 90.王某死后,关于甲公司与王某的买卖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甲公司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 B.大王和小王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 C.大王和小王对该买卖合同原王某承担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D.大王和小王对该买卖合同原王某承担的债务按其继承份额负按份责任 【参考答案】ABD [考点]遗嘱的效力☆;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合同解除的条件☆☆☆☆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33条,王某立遗嘱,其遗产归大王和小王继承。大王和小王并未放弃继承。故王某生前与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亦由大王和小王承受。甲公司与王某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因王某的死亡而受任何影响,由此,选项AB表述错误。又依《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大王和小王在王某死亡时,即成为挖掘机的所有权人。大王和小王尚未对遗产进行分割,此期问,挖掘机归大王和小王共有。他们对于王某生前所负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按份责任。 91.关于小王将挖掘机卖给方某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小王尚未取得对挖掘机的占有,不得将其出卖给方某 B.小王出卖挖掘机应当取得大王的同意 C.大王对小王出卖挖掘机的行为可以追认 D.小王是王某遗嘱的执行人,出卖挖掘机不需要大王的同意 【参考答案】BC [考点]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9条和(继承法》第2条,王某死亡时,挖掘机所有权归大王和小王共同共有。根据《物权法》第95条,小王作为遗嘱执行人,未征得大王同意即处分共有物,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由此可见,本题中,选项BC正确。选项A中理由不准确。选项D错误。 四、案例分析(本题22分) [2012卷四,第三题(1-7)] 案情: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可以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支付给乙;丙应当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请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丙不得请求甲支付其消费的款项。   2012年3月,甲消费了5万元,无力向乙还款。甲与乙达成协议,约定3个月内还款,甲将其1间铺面房抵押给乙,并作了抵押登记。应乙的要求,甲为抵押的铺面房向丁保险公司投了火灾险,并将其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了己。   2012年4月,甲与张某签订借款意向书,约定甲以铺面房再作抵押向张某借款5万元,用于向乙还款。后因甲未办理抵押登记,张某拒绝提供借款。   2012年7月,因甲与邻居戊有矛盾,戊放火烧毁了甲的铺面房。在保险公司理赔期间,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申请冻结了保险赔偿请求权。 问题:   1.2012年3月之前,甲与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乙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甲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甲持卡在丙处消费,由乙向丙付款,这是一种无名合同关系,参照委托合同的规定处理。甲应依其消费金额向乙还款,甲乙之间还形成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或形成还款关系)。 丙负有接受符合条件的持卡人的消费,即丙受乙的委托向第三人(消费者)为给付,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义务,这是一种类似于委托的关系(或无名合同关系)。乙在丙完成对第三人的给付之后,丙有要求乙付款的权利。甲与丙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 [考点]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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