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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章.三节企业破产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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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破产程序终结 案例一:某水泥厂被宣告破产,此时该厂经营管理的财产价值为600万元。另有一处以厂房作为担保物获贷款60万元,该厂房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价值70万元。该水泥厂曾与甲方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占有甲方定做物价值20万元,在破产宣告后破产程序进行期间,该厂收回原合同款10万元。此外,该水泥厂还拥有10万元债权。 问:该水泥厂共有多少破产财产?试述理由。 答:根据我国破产法对破产财产的法律规定,该水泥厂的破产财产共630万元,计算确认的依据如下: 1.该厂被宣告破产时经营管理的600万元财产属破产财产。 2.该厂作为担保物的一处厂房价值70万元,担保的债务数额为60万元,其超过部分即10万元作为破产财产。 3.价值20万元的定做物仍属于甲方,不列入破产财产。 4.在破产宣告后破产程序进行期间收回的原合同款10万元属破产财产。 5.该水泥厂拥有的10万元债权属破产财产。 故该水泥厂破产财产合计为600+(70—60)+10+10(万元)。 案例二 东风化肥厂(简称化肥厂)系一国有企业,其欠某煤炭公司的煤炭款300万元,逾期后久拖不还,煤炭公司经调查了解到,化肥厂由于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负债累累,短时期内难以偿还欠款,于是便于2008年6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化肥厂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便依法宣告其破产,随后组织清算组,对化肥厂的财产进行清理,其清算报告提供的情况如下: (1)化肥厂总资产为2 0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流动资金为150万元,长期投资120万元,固定资产1 500万元,其他财产230万元。 (2)化肥厂现负债2 600万元,其中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为320万元,应付税款280万元,破产债权2 000万元(包括欠煤炭公司的300万元),合计2 600万元。 (3)在化肥厂的固定资产中,有四处房产领有“房屋所有权证”。其中1号房产和2号房产已于1992年3月向建设银行借款时用于抵押,该两处房产变现价值为100万元。 (4)在化肥厂的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专有财产,其评估价格为900万元。清算组根据国家有关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政策,将其全部用于安置化肥厂的职工。 (5)化肥厂在破产还债的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150万 问:(1)化肥厂的破产财产是多少?写明计算过程。 (2)化肥厂的破产财产应按何种顺序清偿债务? (3)煤炭公司能得到清偿的债权数额是多少? 答:(1)化肥厂的破产财产为:2000-100-900=1000万元。 2)化肥厂的破产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支付破产费用150万元; 支付化肥厂职资及劳动保险费用320万元; 支付化肥厂所欠税款280万元; 清偿破产债权2 000万元。 (3)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可以清偿的债权数额为250万元 计算过程: 1 000万元—150万元—320万元—280万元=250万元 煤炭公司得到清偿的债权数额为37.5万元。 计算过程:250×300÷2000=37.5 第三节 企业破产法 ●破产制度是一种市场退出机制,是将竞争的结果通过法制渠道加以落实 ●无情破产可以有情操作(程序法与实体法结合) ●企业的风险之一就是要接受破产退出机制的洗礼 ●破产是企业的权利 通过学习,希望大家能认识到: 一、企业破产法概述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 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法院依法定程 序,将债务人全部财产强制向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并使 债务人丧失其主体资格的制度。 (一)破产与破产法 1.破产的概念和特征 破产的法律特征: ⒈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 2.以债务人全部财产为偿债客体 3.以向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为原则 4.以消灭债务人主体资格为附随后果 5.以概括执行程序为实现方式 破产法的法律规范: (二)破产法的概念 是关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对其宣告破产以清偿债务的原则、方法、程序等法律规范的总称 破产实体规范 破产程序规范 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简称《破产法》),2006年8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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