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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体育精装版劳动争议处理法律与分析-韩智力.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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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劳动争议 必威体育精装版法律规定与处理策略 主讲 韩智力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 主任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 副所长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 客座研究员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兼职教授 武汉大学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兼职教授 劳动争议案件现状 1、2008年法院新收一审劳动争议案件29.55万件, 比2007年增长95.30% 2、 2009年新收31.86万件 3、 2010年1月至8月新收20.74万件 当前主要劳动争议类型 1、劳动报酬和加班费追索 2、违纪员工解除和经济补偿 3、不胜任工作员工解除与经济补偿 4、劳务派遣员工同工同酬、补偿争议 5、无固定期限合同签署与赔偿争议 当前劳动争议的特点(1) 1、涉案人数越来越多 个案争议处理不当,引发更大矛盾; 员工团队意识增强,加大矛盾处理难度。 当前劳动争议的特点(2) 2、经济指数高 经济诉求成为经济发达地区争议焦点 经济手段的运用需要更多处理技巧 当前劳动争议的特点(3) 3、单方败诉高 企业员工关系管理需要反思 社会普遍误读劳动法律基本原则 目前劳资纠纷的特点 突发事件并非突然 ---员工撕毁合同、恶意辞职 个体事件上升为群体事件 ---本田罢工,广东九起罢工 劳资纠纷成为“要命”问题 ---富士康接连跳、工伤员工故意杀人案 企业员工关系管理现状 国有企业:身份管理惯性未改 外资企业:契约化管理基本形成 民营企业:性情管理转型阶段 劳动争议处理司法解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主要内容理解和操作 1、劳动争议类型与排除 2、诉讼主体的认定和追究 3、举证责任理解和应对 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划分 5、离职协议与意思自治原则适用 6、诉讼程序 哪些属于劳动争议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争议; 3、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争议;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争议 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1)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是行政争议  2)公有住房制度改革中的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职业病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新增: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新增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新增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诉讼主体认定 1、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2、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3、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顺序 1,谁主张谁举证; 2,分配用人单位的主要举证责任; 3,仲裁、法院指定用人单位举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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