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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七章主管和管辖(一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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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主管和管辖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主管 一、民事诉讼主管的概念 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解决一定范围内民事纠纷的权限. 即明确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 二、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 一、是由民法调整案件; 二、是由婚姻法调整的案件; 三、是由经济法调整的案件; 四、由劳动法调整的案件;(劳动争议) 五、由海商法调整的海事案件; 六、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 七、由其他法律调整案件; 三、法院与其他机关、社会组织主管民事 纠纷的关系 人民法院 解决民事争议的机构 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人民法院主管与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 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 层法院指导下,调解民 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的民事案件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 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两者之间的关系:人民调解不影响诉 讼 1、人民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阶段。 2、人民调解不具有法律上的执行力。 2、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不服,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人民法院与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 基层人民政府 司法助理员 处理一般的民事纠纷 基层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 两者关系: 处理决定不排斥法院诉讼 法院主管范围宽 法院主管优先 (二)人民法院主管与仲裁的关系 (1)法院主管与劳动仲裁 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不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法院不予受理。 例:吴某大学毕业到某公司找到工作,正式上班后,双方还未签订聘用合同,不久,吴某因出车祸,花去医疗费若干,该公司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付医疗费。 吴某应如何办? 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方式 有4种:和解、调解(向本公司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仲裁(向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和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王某是某电网公司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受伤,为赔偿问题与电网公司发生争议。王某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处理争议?? A.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B.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C.可以不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D.如果进行诉讼并按简易程序处理,法院开庭审理时,可以申请先行调解? 答案:ABD (2)法院主管与商事仲裁 商事仲裁 ①仲裁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 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 产权益纠纷 涉及人身关系的婚姻 收养、监护、扶养、 继承不能仲裁 ④一裁终局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不得上诉或复议 裁决的效力相当于生效判决的效力,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就同一事项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具体做法: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当事人在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撤销或裁定不予执行,又未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例1:北京甲公司与河北乙公司签订一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甲公司对该法院的受理提出异议。 法院应如何处理? (裁定驳回起诉) (四)法院主管与行政主管的关系 法院主管优先 行政处理不排斥诉讼 第二节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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