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检查请假国家有规定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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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检查请假国家有规定么

怀孕检查请假国家有规定么 篇一: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 产检假 根据20(来自:WwW.CssY 书业 网:怀孕检查请假国家有规定么)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一、产检假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期。 ·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产检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二、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顺产晚育共148天:98天 + 15天 = 113天,办理独生子女证后 + 35天 难产晚育: 第一种情况(共178天):剖腹产、Ⅲ度阴道破裂者增加产假30天; 第二种情况(共163天):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者增加15天(前两项不能相加计算)。 (注:必须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方可增加35天产假) 男职工看护假(需提供的证件:子女出生证):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出生后三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女方产假期间内给男方10天看护假,享受公假待遇。如没有在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已休的看护假作事假处理。 三、计划生育假: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1.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日起休息三日; 2.按规定取宫内节育器,休息二日; 3.输精管结扎,休息十日;输卵管结扎的,休息三十日; 4.采用皮下埋植剂避孕的,自植入或者取出之日起休息三日; 5.怀孕两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休息十五日;怀孕两个月以上四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休息三十日,怀孕四个月以上引产的,休息四十五日。 6.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篇二:有关怀孕请假的劳动法常识 怀孕请假 劳动法 1。国家规定的婚嫁只有三个月,晚育的一般增加一个月。 2。现在请假只能作为病假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医生只有病假的建议权而没有决定权,是否同意最终取决于公司。 3。按照规定,对于病假有医疗期的规定,即在医疗期内休病假的,公司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的长短跟你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有关。 4。工作岗位没法保证,特别现在的竞争社会,很少有公司虚位以待的。 1. 要求该女职工提供医院的病假条。如果不能提供就按旷工处理, 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提示:最好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条款规定 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否则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 2. 如果确有假条,工资按照病假工资处理。 目前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领取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扣除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确定该女职工的医疗期。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 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主要结合以上两条确定医疗期。 lt;根据劳动法gt;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你可以向单位请病假.待遇之类的按照病假来.本人认为单位应予以体谅. lt;劳动法gt; 第二十九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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