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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三章税收法律责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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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责任 本章教学目的:掌握税收法律责任与税收纠纷的解决。 本节教学重点:税收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税收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范围、管辖、程序 本章教学难点:税收行政复议与诉讼的处理。 本节教学方法: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第一节 税收法律责任 税收法律责任的概念: 指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税收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税收法律责任按其责任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税收行政法律责任和税收刑事法律责任。 税收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 纳税人的税收法律责任 扣缴义务人的税收法律责任 税务人员与税务机关的税收法律责任 其他税务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某酒店,2009年5月应缴纳营业税及其它地方税共65万元,但酒店到纳税期限时发现帐面资金不足。总经理王某和会计于某商议后决定向主管地税机关报税30万,并在限期内缴纳入库,后被地税局检查发现,税务机关9月5日作出税务处理,限期将所欠税款缴纳入库。但酒店仍然未按期缴纳,后经地税局催缴,酒店于30日将35万元税款缴纳入库。 1、酒店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税务违法 行为,说明理由。 2、依照有关法律对酒店应作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思路 酒店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教材P108偷税行为界定) 具体处理:追缴其所欠税款;加收其滞纳金;处以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7月5日王某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县地税局,要求地税局返还车辆且赔偿被窃部件及误工费5000元。县法院受理此案,作出判决,撤销县地税局扣押王某汽车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赔偿王被窃部件及误工费5000元,诉讼费由县地税局承担。 请分析该县地税局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那些问题? 案例分析思路 公路上拦车检查,超出了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务检查的权限,属于越权执法。 适用法律错误。王某逾期未进行纳税申报,应该责令其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而不应该使用税收保全措施。 违反了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需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所扣汽车未妥善保管,因而税务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 本节教学目的:掌握税收行政复议的概念及其相关内容。 本节教学重点:税收行政复议的概念、范围、程序。 本节教学难点:税收行政复议所涉及的法条较多,如何将其应用到具体的案例中解决相关问题。 本节教学方法: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 是指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作出的税务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税务机关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项行政司法过程。 二、税务纠纷的解决方式: 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 我国《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及其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原则: 1、合法性与适当性的原则 2、不适用调解的原则 3、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案例分析 张某为某县海产品个体经营户,在2010年11月与县国税局在征税额度上发生争议,于12月10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局于12月12日受理,在复议过程中,县国税局与张某协商后对张某征税进行优惠,张某对优惠额度表示满意并接受。之后,张某以“双方已经调节解决”为由,申请撤回复议申请,市国税局批准其撤回申请。 问题:请同学们分析县国税局与市国税局哪些做法欠妥? 案例分析思路 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原则。因而县税务局做法不正确。 市国税局不应批准申请人撤诉。因为根据行政复议合法性原则,应对下级税务机关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判定,不应以当事人的主观自治为原则。 4、一级复议的原则 5、复议机关独立行使复议权 的 原则 6、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四、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 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受理复议案件的权限划分,其一般原则是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具体内容: 1、对各级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裁决为终级裁决。 3、对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税务机关等作出的具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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