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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某采油厂“3
三起抽油机伤害事故
1、某采油厂“3.20”抽油机伤害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6年3月20日9点30分左右,某采油厂采油17队队长张某带领班长王某、维修工李某对井抽油机进行调平衡操作,由于扳手损坏,张某带着李某回队拿扳手。王某(71年产加工作,工龄35年)此时到距该井18米的另一口井,与该井管井工赵某一起平整井场。王某发现该井双驴头游梁式抽油机支架前侧有绳头,欲将其清除,便安排赵某停机。赵某还没有走到抽油机控制柜前,就听到异常声音,发现王某已倒在井口旁边,赵某急忙打电话通知队长并叫来救护车,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142200元。
其中:丧葬费:2400(月工资)×6个月=14400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400(月工资) ×52个月=124800元; 抢救费用:300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
间接经济损失:5000元。
其中:停产、减产损失:3000元
补充新工人培训费用:2000元。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违章作业。王某违犯“严禁在抽油机运转时进行任何维修作业”的规定,在抽油机没有停机的情况下,违章爬上抽油机进行解绳头操作,其头部被挤在抽油机游梁下死点与抽油机支架防撞块之间致死。
2)抽油机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抽油机游梁下死点与抽油机支架防撞块之间无安全防护装置,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高处坠落事故 1998年12月19日,某单位采油一矿某站长周某与本站职工刘某一起到某井巡回检查,发现井口盘根漏油,抽油机有异常声响。周便让刘回站上拿工具,自己继续检查抽油机。在未停机又无人监护的情况下,沿抽油机支架爬上抽油机顶端检查中轴承是否异常。周某在查看抽油机中轴销子时,不慎将头部挤在中轴承支架与游梁之间,受伤昏迷后从约5米高的游梁支架上坠落,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间接原因
1)王某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忽视安全。本来王某已安排赵某去停机,却没等赵某走到控制柜拉下开关就爬上抽油机进行作业,是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集中表现。
2)单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王某作为班长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如此之差,表明该单位的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足;规章制度不落实;抽油机缺乏完善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等。
三、整改措施及要求
1、召开反事故大会。该采油厂立即召开二、三级党政一把手、分管安全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反事故现场会,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讨论,从中吸取深刻的经验教训。
2、全面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油田要求各单位将此次事故的情况传达到每一名职工,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分析此次事故的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3、狠反“三违”,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油田各单位要对所有抽油机和油气集输泵站等关键装置及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识别危险危害因素,在各要害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4、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危险辨识与事故预防能力,提高安全操作水平。要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提高职工的按规程操作的自觉性,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5、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以创建“安全先进班组”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的根基,做到“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的安全我尽责”,构建良好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情况
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参照《××采油厂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制度》,调查组建议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如下:
1.对×采油厂在全油田范围内通报批评,季度挂黑牌,扣发单位效益工资的5%,采油厂行政正职在油田季度会议上做检查。
2.死者王×× ×采油厂×采油队油井二班班长,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导致事故的发生,是这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由于本人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
3.×采油厂×采油队队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安全监护不到位,对这次事故负有安全监督和管理重要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处分。
4.×采油厂×采油矿分管安全副矿长,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这次事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议免去副矿长职务。
5.×采油厂×采油矿矿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对这次事故负有安全管理和领导责任,建议免去矿长职务。
6.×采油厂分管安全副厂长,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这次事故负有安全管理贲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江汉油田“10.23”抽油机伤害事故
2006年10月23日,江汉油田江汉采油厂五七作业区采油3队在王63-1井清洗井口掺水池的工作中,发生了一起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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