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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3)容忍型表见代理的构造: (1)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一再以本人名义为行为 1】一般情况下以“一再”为要件,即要在两次以上; 2】但合同一次即签订且一次即可让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一次也是可以的★。 (2)本人知情或者应当知情 1】只有本人知情才能让第三人猜测内容有授权; 2】本人知情的举证责任应由第三人完成; 3】难点在于如何判断本人应当知情: (2006)豫法民三终字第64号案:因为一方通过电子邮件和邮政快递方式向对方发送了求证的邮件和信函,且信函已经到达对方。不管对方是否拆开与知晓,法院都认定本人应当知情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原告担保公司与被告汇通公司分别于2006年11月13日、2007年2月5日、2007年3月30日签订了3份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数额分别为2000万元、1200万元、1500万元。郾城支行出具银行保证函承诺对2007年3月30日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然而,银行保证函虽盖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郾城支行”印章和副行长“杨静”的签名,但银行要求司法鉴定该印章和签名的真伪。法院认为,“经询问担保公司,其认为银行保证函上的印章与郾城支行提供的作为检材的印章及“杨静”签名与银行提供的杨静的检材明显不同,没有鉴定的必要,因此不再进行司法鉴定”。由于该银行保证函是在郾城支行副行长杨静的办公室由穿着银行制服的人员出具的,担保公司、汇通公司在核保时,亦在副行长杨静办公室进行。“郾城支行明知银行保证函出具情况,并未按常规处理,比如报警……”。于是按照《合同法》第49条、《民法通则》第66条第一款第3句等判决发生表见代理效果,保证函有效。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3)本人能反对而未能及时、正确地反对 1】本人能反对:如果本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干预,此时便不会发生容忍代理的后果; 2】本人未及时反对:及时时间必须是在行为人行为开始后到行为结束之前,否则不能视为及时; 3】反对要正确: 【1】反对的正确性首先体现在反对的力度上。若反对过于虚弱,不是。——甘肃稀土公司发电报给赣陇公司:“价格偏高,暂不要发货,现广东价4.6万元,正在办”。 【2】反对的方式要正确。本人的反对意思应当通过某种方式让第三人知晓,否则即使本人有反对,如果这一反对的意思只是自言自语或者只是向行为人为表示,第三人仍然会误以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 (4)第三人善意 1】第三人不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 2】第三人知道本人知情且未反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4)容忍型表见代理与一般表见代理的区分 (1)判断对象上的主观与客观之分; (2)本人对无权代理是否知情;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主要内容简介 1.协议与合同之间的区分; 2.格式条款效力的理解; 3.容忍型表见代理适用难点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一、协议与合同之间的区分 (一)法条下的问题意识 1.《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协议到合同: 2.1 平等民事主体; 2.2 变动民事权利义务 2.3 排除身份关系协议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3.问题意识: 3.1 不平等的民事主体可否适用?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劳动合同。 3.2 是否只要是身份关系外变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都适用?如处分人格的协议、变动物权的协议如抵押合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等。 3.3 如何判断协议是一个变动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问题总览:被忽视的第二条实际上关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合同法与其他规定了协议的法律之间的适用关系。 合同法制度理解中的难点 (二)实践中的问题 1. 网上驴友自愿组合 2、ABCDE组成一个摸彩小组。约定,每人每周给E10元。由E用50元钱购买彩票,并填写事先约定好的顺序的数字。有一次,E没有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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