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律基础课程经典课件第3讲——继承法.pptVIP

大学法律基础课程经典课件第3讲——继承法.ppt

  1. 1、本文档共3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确定死者的继承财产,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因此,本案中死者的遗产是2万5千元存款。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死者的遗嘱如果有效,应按照遗嘱继承,5000元由其女儿继承。在死者没有遗嘱的20000元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人是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本案中共有五个继承人,死者的母亲、妻子、女儿、儿子还有未出生的胎儿,如果胎儿存活,法定继承财产20000元分为五份平均分配。每人4000元。其女儿由于有遗嘱继承5000元,加上法定继承4000元,实际继承9000元。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继承按照4个继承人继承,每人5000元。如果胎儿出生时没有活体,但不久就死亡的,其继承人是胎儿的继承人,其母亲。 案 例 1、中学生王某参加学校统一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不久,在一次春游时不幸坠崖身亡。其父身患重病,又遭失子之痛,不久也去世。保险公司依合同给付2000元保险金。该中学生的母亲和爷爷谁有权取得保险金? (四)民 事 权 利——继承权 2、被继承人刘惠良于1996年5月病故,其有三子一女: 长子刘伯潇(96年6月去世):妻,夏桂兰;子,明川;女,明秀。 次子刘仲湘:妻,赵秀兰;与前妻所生之女,明月;与赵秀兰所生之子,明山。 三子刘叔湖:妻,任好君。 女儿刘季南(94年8月去世):丈夫,马行空;女,马玉花。 刘惠良财产:17间房屋,11万元。 (四)民 事 权 利——继承权 刘惠良遗嘱: (1)刘叔湖不孝,不得继承。(2)刘季南生活艰苦,分3间房屋1万元。(3)邻居张扬有情,分1间房屋,1万元。(4)朋友赵玉山有困难,分3万元。1996年1月赵玉山病故后,刘惠良口头表示将3万元给赵玉山的妻子和子女。 对刘惠良的遗产怎样继承? (四)民 事 权 利——继承权 3、焦洪宝、韩桂兰生育子女3人:长子,焦彦平;长女,焦育英;次女,焦育珍。 财产:焦洪宝与韩桂兰购房屋两间。 70年,焦彦平结婚另过。同年,焦洪宝病逝。 韩桂兰与两女共同生活。85年、88年两女先后结婚,94年韩桂兰病故。 韩桂兰生前曾立公证遗嘱:将两间房屋留给长女焦育英。但韩桂兰临死前又立口头遗嘱:房屋一女一间。焦育珍表示愿将自己的份额给焦育英。焦彦平认为自己是家庭成员,理应分得遗产。两间房屋如何分割? (四)民 事 权 利——继承权 4、被继承人王玉和有三子: 王龙:有妻、子。 王虎:有“妻”(未履行登记手续)、子。 王豹:有妻子。 王龙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乡,因给儿子看病,父亲去世时也未回去料理后事。王虎、王豹对此不满,在没有通知王龙的情况下将遗产分割,王龙因此与王虎、王豹发生争执。争执中,王龙执凳将王虎砸伤致死。王龙被执行死刑。王玉和的遗产怎样继承? (四)民 事 权 利——继承权 谁继承? 一、 几个基本概念 1、继承 继承是公民死亡后其遗产合法转移的法律制度。 特点:(1)以公民死亡的法律事实为前提。 (四)民 事 权 利——继承权 死亡的 法律意义 是继承开始和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决定遗产的范围 决定继承人的范围 (2)转移的是公民个人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 (3)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有身份关系。 (四)民 事 权 利——继承权 2、 被继承人 死亡时留下遗产的人。是自然人。 3、 继承人 特点:(1)是自然人。 (2)与被继承人有婚姻或血缘关系。 (四)民 事 权 利——继承权 4、 遗产 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1)含义: — 死亡时是确定遗产范围的界限。 — 是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 — 既

文档评论(0)

178****932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