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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侵权责任法》宣传讲座 湖北诚弘律师事务所 易海燕 一、概述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1年10月27日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向全世界宣告我国已经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二十一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9年12月26日 二、侵权责任法的法律结构 12章,92条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五章 产品责任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十章 动物致人损害责任 第十一章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三、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及民事权益的范围 第一条 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一般规定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过则责任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7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侵犯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要注意把握以下两点 一是过错侵权责任应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即: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主观有过错。四个要件都具备以后,才能构成一般侵权责任; 二是举证责任问题,即举证责任应由原告承担,如原告不能提供相应证据,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侵权责任与合同违约竞合后的选择之诉 2010年2月28日,原告某市种子公司与被告李明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其座落在市和平镇的和平种子仓库出租给被告使用,使用用途为仓储,租期一年(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将仓库交付被告使用。2010年12月13日,和平种子仓库发生一场大火,仓库的屋顶、门、窗户等被烧毁。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未对火灾事故的原因及责任作出认定。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要求被告恢复被损毁部分的原状或赔偿损失,均遭被告拒绝。为此,原告以被告未履行合同之义务,损毁租赁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63,500元。 审判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定的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且合法有效,原、被告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被告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物,即是合同之约定,也是法定之义务。承租人违背妥善保管的义务,致使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对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未能举证证明自己尽到妥善保管好租赁物之义务,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即承担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好租赁物,致租赁物毁损的赔偿责任。本案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0000元。 浴室设施规范客人摔伤担责 2008年2月29日,陈某入住某区某酒店,在浴室洗澡过程中摔倒受伤,造成右坐骨神经损伤,构成9级伤残。在协商赔偿无果后,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等。法院审理认为,该酒店在浴室防滑设施方面达到同类从业者应当达到的要求;陈某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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