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SDTADP2016-1436 泰安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全国新.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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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SDTADP2016-1436 泰安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东平县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物资(电缆)采购 项目编号:SDTADP2016-143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甲方(采购人):东平县国家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乙方(供应商):曲阜钟楼电缆有限公司 备 案 方: 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签订日期: 2017年2月16日 合同公示网址:/htgs/ 甲方(招标人):东平县国家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乙方(中标人):曲阜钟楼电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东平县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物资(电缆)采购(项目编号:SDTADP2016-1436),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中标人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5.27万元,大写:壹佰陆拾伍万贰仟柒佰元整。 五、付款途径 甲方支付 六、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方式:货到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付该批次货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七、交货安装 1、交货与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5 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九、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十、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 乙方自主选择 。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二、验收 1、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监理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3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上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禁止其1-3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详见投标文件售后服务内容 。 十四、违约条款 1、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 1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1% 支付违约金。 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3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五、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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