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万吨每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治理项目立项环境评估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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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吨每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治理项目立项环境评估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陈发 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六村堡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8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本项目的绿化 由厂方统一考虑 总投资 (万元) 4012.15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4012.1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5年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2012年10月29日国务院批准了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陕西关中城市群重点控制区为西安市,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所处的地理位置位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重点控制区。 根据这些趋势,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行业特点,《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可能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在除尘脱硫装置的建设上应该有前瞻性,在可能的情况下对处理后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尽量降低,留有充分的余地,以满足未来严格的排放标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属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的陕西关中城市群重点控制区,且其生活区和厂区毗邻,为了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未雨绸缪,同时以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为基本原则,通过有效削减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结合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对污染排放实施有效的治理是必要的。本项目催化装置烟气除尘脱硫装置运行后,每年可大幅度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减小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 高环监字(气)2013-HJ-135《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锅炉委托监测报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出口烟气满足现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中国石油西安石化分公司提供的工程设计基础资料,目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催化装置出口烟气二氧化硫浓度为750mg/Nm3,烟尘浓度为490mg/Nm3。按照《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大气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6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企业2017 年7 月1 日前仍执行现行标准,自2017 年7 月1 日起执行表5、表6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 西安市属于标准所限定范围,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催化裂化装置出口烟气SO2浓度与烟尘浓度限值分别为200 mg/Nm3、50 mg/Nm3,目前,该项目烟气SO2浓度与烟尘浓度含量均超过此标准,因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治理项目的实施非常必要。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投资促进局以《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投资促进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治理项目备案的通知》西沣东投促发【2014】30号文件对本项目备案(附件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位于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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