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作业一——安乐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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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作业一——安乐死

目录 安乐死的定义 安乐死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 我国的定义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目前安乐死通常实施的三种方法 安乐死的历史 案例: 某医院一位78岁的老年患者身患不治之症,住院3个月,病情不断恶化,无法挽救。病人周身疼痛,肌肉抽搐。由于痛苦,病人将自己身上抓得鲜血直流,甚至将舌头咬断,医生不得不在口腔内垫上棉花,并固定手脚。经医院讨论,同意患者本人要求,由3位医师及病员家属在场,撤去氧气,并注射一支致命药剂,老人在平静中离去。 我们的观点 安乐死目前在中国的情况 1988年7月5日,中华医学会、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法学会、上海医科大学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联合发起召开了“安乐死”学术讨论会。与会的各界代表一致认为,尽管中国在实际工作中,安乐死,特别是消极的安乐死几乎经常可以遇到,通常并不引起法律纠纷,但是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情况,现在还不存在为安乐死立法的条件。 中国安乐死立法所需前提条件 一,要实现医疗技术的普及和高度发展。 二,要完善全民医疗保障体制。 三,要大力提高医生的职业道德水平。 * Company name * 安乐死 ——道德的困境 安乐死的定义 安乐死目前实施的常用办法 安乐死的历史 我们对安乐死的观点 安乐死的真实案例 安乐死在我国的现状 安乐死立法所需条件 注射氰化物:注射催眠剂使患者入眠的情况下,注射氰化物而导致患者死亡。 口服安眠药:口服安眠药品,使患者入眠,再注射有呼吸抑制作用的中枢麻醉剂(会导致窒息的强力镇静药品)。 注射凝血剂:先让患者以麻醉剂沉睡,再注射凝血剂,堵塞静脉。 国家 安乐死相关法律 比利时 荷兰 澳大利亚 世界上第一个安乐死立法的国家。于2001年11月29日通过,2002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 世界上第二个给安乐死立法的国家。于2002年5月16日通过这一项法案。 曾经合法,但被推翻。1995年6月16日,北部地区议会通过世界上第一个“安乐死法”,在1996年7月1日正式生效,不过九个月后,澳大利亚参议院宣布废除“安乐死法”。 美国 瑞士 在个别城市合法,但从2001年1月1日起允许养老院中为选择“安乐死”结束生命的老人提供协助。 联邦政府不完全认同安乐死,但部分州认同。 安乐死至今尚不合法。 英法 从患者角度 从患者家属角度 从社会角度 安乐死合法 * Company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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