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合同法律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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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合同法律制度

第十单元 违约责任【考点1】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2011年多选题)(P263)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既是为了实现合同目的,也是一种违约责任。2.采取补救措施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3)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4.支付违约金(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解释】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解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例题·单选题】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8万元的违约金。后甲违约,给乙造成实际损失15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D.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答案】A【解析】尽管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但并未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不能减少,应当按照约定来履行,甲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之后,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5.定金(1)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并用。(2)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种类违约责任相互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1年)A.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B.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后,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D.当事人执行定金条款后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害的,仍可以请求赔偿损失【答案】ABD【考点2】免责事由(P264)1.法定事由(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相关链接】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解释】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2)政府行为;(3)社会异常现象(如罢工、骚乱等)。2.法律的特别规定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一单元 买卖合同【考点1】交付的法律效力(P266、P269)1.孳息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2.风险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所有权(1)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不动产的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2)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动产的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考点2】所有权保留条款(2014年单选题)(P270)【解释】所有权保留的规定只适用于动产,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将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取回标的物(1)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对出卖人造成损害的,出卖人可以主张取回标的物。(2)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显著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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