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11065青岛大学.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11065青岛大学

青岛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青岛大学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2年青岛大学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学校代码:110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中心校区 (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东校区 (青岛市松岭路93号) 西校区 (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八条 基本情况: 青岛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风景秀丽。经过多年发展,现已成为规模较大、学科齐全、水平较高、师资优良、享有较高社会声誉的综合性大学。这里学者云集,既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又充满浓郁的时代气息,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目前,学校设有22个学院、9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涉及10个一级学科,博士专业学位类型1种,可招收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及领域52个; 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涉及40个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类型16种,可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及领域237个。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323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7400余人。另有留学生1100余人。专任教师2155人,其中教授318人、副教授737人。长期任教外国专家每年60余人。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20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27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与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7个。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华文教育基地。 学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70余所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设立了交流学生、交流访问学者、学术合作、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建立孔子学院等97个交流与合作项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青岛大学成立由校长和学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设青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条 青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大学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青岛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青岛大学2012年计划招收本专科生人,其中本科计划招生人,专科计划招生人。(招生计划待定) 第十三条 青岛大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及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四条 青岛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按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部分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相关政策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对学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各招生专业(除服装表演专业外)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我校投

文档评论(0)

xcs8885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30065136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