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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当的研究写作—自我抄袭
7.不當的研究寫作—自我抄襲
在之前的課程中,我們了解到,研究的不當行為通常可
分為以下幾種類型:資料蒐集不當、捏造/篡改數據、
抄襲/剽竊、不當作者掛名、與重複發表/出版等。以
下我們將介紹與抄襲相關的一種不當行為:自我抄襲。
一般而言,研究不當行為中的抄襲(plagiarism)是將
他人的創作成果以為己用,未標示資料來源,誤讓讀者
認為他人的創作為己身所出。但自我抄襲和抄襲並不相
同:部分學者認為,抄襲屬於「偷竊」之行為,但自我
抄襲的核心在於「欺騙」(deception)而非偷竊
(Fisher Partin, 2014 ;Martin 2013 ;Roig,
2013)。自我抄襲很難被認為是一種偷竊行為,因為一
個人無法「偷」自己的著作與文字;在相關研究文獻中,
自我抄襲多與「文字重複使用」( textual reuse/text
recycling)、重複/多重投稿
(duplicate/dual/repeated/multiple submission )
等密切相關。
相較於「抄襲」有較具體的判斷標準,「自我抄襲」的判斷依據仍較模糊。然
而,由於「自我抄襲」的文章對學術研究並無實質貢獻,故被視為浪費學術資
源之行為,且容易讓讀者誤認為所閱讀之內容為首次出現的創新意見、構想,
因此仍被視為一種研究的不當行為。
圖片擷自台灣學術倫理教育
資源中心
單元目標
本單元將介紹自我抄襲之定義,幫助學習者
理解何謂自我抄襲,以及如何避免此類行為。
在學習完本單元後,期望可幫助學習者達到
以下目標:
1.了解自我抄襲之定義。
2.判斷自我抄襲之情況。
3.了解避免自我抄襲之方法。
Outline
1.自我抄襲之定義與內涵
2.如何避免自我抄襲
自我抄襲之定義與內涵
國外已有不少學會及期刊提出「自我抄襲」的定義,例如:國際計算機協會
(Association for Computing Machinery, ACM )在其針對抄襲的政策與處理
原則(ACM Policy and Procedures on Plagiarism, 2010 )中提到:自我抄襲
之定義為「(近乎)逐字使用自己具有版權作品的重要部分,且沒有標上資料來
源」。美國心理學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APA )(2010 )
也提出,學者「呈現自己先前出版之作品當作新的學術成就」為自我抄襲之行為;
然而,美國心理學會亦指出,當研究者複製字句的範圍是有限的(例如:描述研
究工具或方法的細節),此種使用自己先前字句且未標註資料來源的狀況是可被
接受的;或者某篇期刊文章的摘要之前已在研討會中發表、某篇文章以另一種不
同語言發表之情況,亦或許可能被接受(Roig, 2003 )。雖然很難確切定義自我
抄襲的文字複製數量或篇幅,APA (2010 )提到,只要是該文章的重要核心概念
並未出現獨創性之概念,而是複製先前文章之內容構想,且未適當引註,誤讓讀
者認為此核心概念是首次出現,極可能就有自我抄襲之疑慮。
自我抄襲之定義與內涵
1.1可能出現自我抄襲之情況
1.2產生自我抄襲之原因
1.3科技部相關規範
1.1可能出現自我抄襲之情況
學術論文有哪些特點呢?社會大眾普遍的價值觀為,學
術論文通常是( 1)建構於前人研究之上所發展出新意/
創見之著作,且( 2)是該作者(群)自身所撰寫。不可
避免地,在創作論文的過程中,作者會引述或引用前人
的研究論文;然而,當某位研究者將自己之前的著作文
字或構想又再次於新的作品中重新呈現,卻沒有加上適
當的引用資料來源,讓讀者誤以為他們所讀到的這些資
訊都是全新的、首次呈現的學術創見,此行為即為自我
抄襲(APA, 2010 ;Bonnell et al., 2012 ;Fisher
Partin, 2014)。
以下幾種情境,均可能出現自我抄襲的狀況(Jennings Froman, 2013 ;Martin, 2013 ;
Roig, 2010, 2013 ;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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