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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发生债的发生
悬赏广告在司法实践中属于对不特定人的要约 * (3)合意与不合意 以下哪些案例中合同已成立? 1. 甲欲将一幅画以9800元卖给乙,并写信给乙,称愿以8900元出卖该画。乙知道甲想以9800元卖画,自己也认可这个价格,于是给甲回信,称自己愿以980元购买该画。甲发现了乙的书写错误。(合同成立,因为错误的意思表示无害真意,双方真意表示,合同有效,以9800成交,合意的效果B.如果合意建立在真实意思一致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不得因错误而撤销意思表示) 2. 在上例中,乙回信给甲,称接受甲的要约。但他不知道要约信函中的书写错误,而且他也无从知晓甲的真实意思(以9800元的价格卖画)。(受要约人不知道要约人的表示意思与真意意识相悖,表示同意,则要约人有权撤销自己的意思表示。) 3. 甲向乙发出以9800元卖画的要约。乙回信称接受甲的要约,但必须分期付款。甲回信表示同意,并期待乙提出具体建议。(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更改,原要约失效) 4. 甲向乙发电报,“50台索尼E型彩电,每台5000元”。乙回电报,“同意”。后来发现,双方都想出卖彩电,而将对方视作买方。(不合意) 合意 概念 合意(Konsens, consentire),指缔约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 合意与解释 A. 如果通过对要约和承诺的解释表明,两个意思表示后面存在双方一致的意思,则应基于内心意思的一致而肯定合意的存在,即使表示的内容与双方的真实意愿相悖; 【falsa demonstratio non nocet】 B. 如果解释表明要约人和承诺人的意思不一致,则须通过对两个意思表示的规范解释,来确定它们的客观意义。 合意的效果 A. 合同成立; B. 如果合意建立在真实意思一致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不得因错误而撤销意思表示;(之前ppt中的8900,9800,980的例子。) C. 如果合意建立在通过规范解释确定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则真实意思与表示意思相悖的一方有权撤销自己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不知道要约人的表示意思与真意意识相悖,表示同意,则要约人有权撤销自己的意思表示。) 不合意 概念: 不合意,指缔约双方意思表示的不一致(Dissens, dissensus)。 种类: 公开的不合意; 隐藏的不合意。 公开的不合意 指双方都知道未达成合意。 A. 就合同的要素(essentialia negotii)未达成合意,合同不成立; B. 就合同的偶素(accidentalis negotii)未达成合意,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 隐藏的不合意 指缔约双方以为彼此达成了合意,但实际上却存在不合意。 A. 就合同要素未达成合意,合同不成立; B. 就合同偶素未达成合意,则应考虑当事人以为合同已成立这一因素。 (二) 基于单方法律行为产生的债(单方允诺) 1. 定义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为自己设定某种义 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单方法律行 为。以遗赠和悬赏广告(理论上有争议)为 其典型。 【示例】某甲在遗嘱中写道, 某乙是我的继承人,某丁获得我的所有藏书。 2. 悬赏广告 【案例】 A运动品牌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广告,称如有人成功漂流险滩,该公司将奖励其1万元,并提供漂流装备一套。16岁的甲成功征服险滩,但他事先并未看到A公司的广告。经友人告知后,甲要求A公司兑现诺言。A公司拒绝提供奖励,理由是甲并未看到悬赏广告,且尚未年满18周岁。(从单方法律行为的角度来讲,只要满足条件,就要实现。从合同的角度来讲,要约没有实现。) 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比较法上有不同的处理模式: (1)单独行为说 悬赏广告是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者给予报酬的有拘束力的单方允诺。 《德国民法典》第657条: 以公开广告的方式,对实施某一行为特别是对引起某一结果加以悬赏的人,有义务向以实施该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即使行为人未顾及悬赏广告而实施行为亦然。 (2)(对不特定人)要约说 悬赏广告是对于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相对人完成指定行为是对此要约的承诺,二者结合而成立合同。 《日本民法典》 第529条(该条处于“契约的成立”这一标题下): 以广告声明对实施一定行为人给予一定报酬者,对完成该行为者,负给付报酬的义务。(类似规定见于台湾地区民法第164条) 我国法律关于悬赏广告的规定 《物权法》第112条第2款: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2.《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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