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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台南大学教师违反送审教师资格规定处理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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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台南大学教师违反送审教师资格规定处理要点

國立臺南大學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要點 99年4月21日98學年度第2學期校務會議通過 100年11月16日100學年度第1學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年4月17日101學年度第2學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本校為處理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訂定。 (二)著作、作品、展演及技術報告有抄襲、剽竊或其他舞弊情事。 (三)學、經歷證件、成就證明、專門著作已為刊物接受將定期發表之證明、合著人證明為偽造、變造。 (四)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合著人證明故意登載不實、代表著作為合著者未確實填載為合著及繳交合著人證明。 (五)其他違反學術倫理情事。 三、凡檢舉違反本規定之案件,檢舉人應用真實姓名及地址,向校教評會提出檢舉書,並應具體指陳對象、內容及附證據資料。所檢舉案件,經向檢舉人查證確為其所檢舉後,應即進入處理程序。未具名未具真實姓名之檢舉無具體對象或充分舉證者,不予處理。 四、校教評會接獲檢舉,校內處理程序校教評會 五、第二點第款至第款規定之於內組成五至七人小組小組接獲檢舉之日起第一項小組成員校教評會及院、系(所)教評會相關專業領域委員組成,。送審人 六、對於送審人有第二點第二款所定情事時,併同檢舉內容查人再審查,必要時得另送相關學者專家一至三人審查,以為相互核對,並應尊重該專業領域之判斷違反。審查人及學者專家身分應予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審查人及學者專家審查後,應提出審查報告書 校教評會於依第項規定審查完竣後,必要時得同意送審人於程序中再提出口頭答辯。 審理時,遇有判斷困難之情事,得列舉待澄清之事項再請原審查人、相關學者專家審查。 、校於受理教師資格審查案件期間,發現送審人有第二點第款所定情事時,應與受到干擾之審查人取得聯繫並作成電話紀錄,送再與該審查人查證提教評會審議;經教評會審議屬實。 、員、小組員審查人及學者專家,與送審人有下列關係之一者,應予以迴避: (一)師生。 (二)三親等內之血親。 (三)配偶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四)學術合作關係。 (五)相關利害關係人。 (六)依其他法規應予迴避。 九、校教評會審議違反本規定之檢舉案時,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含)出席始得開會,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含)之同意,始得成立。 審議檢舉案時,委員中有應行迴避之情事者,不計入該項決議案之出席人數。 十、教評會應本公正、客觀、明快、嚴謹之原則,處理涉嫌:一定期間內不予年資加薪(年功加俸)、不得申請借調、在外兼職或兼課。一定期間申請予以解聘不續聘 十校依本認定送審人有第二點第款情事,應將其及報部。 十、,檢舉人再次提出檢舉,應提校教評會審議。經審議再次檢舉內容,具體新事證得依前次審議決定逕復檢舉人有具體新事證,應依本進行調查及處理。 十校教師送審教師資格以外之學術成果抄襲、剽竊或其他舞弊情事。 十、。 十 國立臺南大學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作業流程 2013/6/4 15-1 形式要件審查(一週內): 1.確認檢舉人 2.書面具體指陳對象、內容及附證據資料 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接獲檢舉 是 否 二週 接獲檢舉之日起 不予受理,書面通知檢舉人 第二點第二、五款 (違反學術倫理、抄襲、剽竊) 第二點第三、四款 (登載不實及偽造、變造) 第二點第一款 (干擾審查人) 通知送審人於二十日內針對檢舉內容提出書面答辯 學校與審查人聯繫作成電話紀錄,校教評會召集人或主席再與該審查人查證 成立專案小組 進入調查程序 調查小組查證作成調查結果報告及具體處理建議 召開校教評會審議違反規定是否成立 違反第一至四款規定,將認定情形及處分建議報教育部備查 10日內將處理結果、理由及求濟時限以書面通知檢舉人及送審人 教育部備查後,由教育部公告及副知各學校 違反第五款規定,應即停止其資格審查程序,並通知送審人 必要時得同意送審人提出口頭答辯 遇案情複雜、窒礙難行、寒暑假,得延長2個月並通知檢舉人及送審人 懲處涉及解聘、停聘、不續聘者,提三級教評會並報教育部核准 懲處涉教師資格,報教育部撤銷教師資格 將檢舉內容及送審人答辯書送原審查人再審查,必要時得另送相關學者專家一至三人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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