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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清代台湾的社会文化变迁第一节移垦社会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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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清代台湾的社会文化变迁第一节移垦社会的

* * * 林爽文事件 一、起因:乾隆47年(1782年),彰化發生漳泉械鬥。彰化知縣嚴辦大里杙(今臺中縣大里市)會黨,官兵查辦中勒索百姓,致民怨四起,眾推林爽文對抗官府。 二、經過: ? 1.乾隆51年(1786年),林爽文等人起義,攻下彰化縣城,建年號「順天」,後臺灣南部天地會領袖莊大田率眾響應。 ? 2.隔年,南北義軍號稱十萬,控制廣大西部地區。清立即派福康安、海蘭察調兵鎮壓,費時一年二個月平定。 三、結果: 林爽文失敗後被捕遭清政府於北京審訊判決凌遲處死。 清皇乾隆為了「嘉」獎諸羅義民「義」舉,而將諸羅改名「嘉義」。 四、意義:清領時期規模與影響最大的民變。 林爽文事件 今日,位於南投縣中寮鄉爽文村、爽文國中、爽文國小以及臺中縣大里市爽文路皆以他為名。 林爽文事件後清國將領福康安勒碑記錄 乾隆51年 (1786),林爽文於彰化起事,攻陷諸羅(嘉義)縣及鳳山縣,乾隆遂調派福康安率兵增援臺灣,擊敗林爽文,解除諸羅城之圍。事後以諸羅縣軍民守城義勇可嘉,特將地名改為嘉義。乾隆53年(1788年)御製十座滿文、漢文合壁的紀功碑石與贔屭座,以褒揚福康安之戰功,每塊碑高3.1公尺,寬1.4公尺,漢文滿文並列。目前九座置於臺南赤崁樓,第十塊置於嘉義公園。 贔屭(ㄅㄧˋ ㄒㄧˋ),又名龜趺、霸下、填下,龍生九子之長,貌似龜而好負重 戴潮春事件 一、背景:戴潮春原在軍中擔文職,後與兄長組八卦會,在地方維護治安。 二、經過:歷時三年。 ? 1.亂起:同治元年(1862),臺灣兵備道孔昭慈清剿八卦會,戴率眾起事攻下彰化縣城,自稱大元帥、東王,並分封諸王。 ? 2.派兵:同治2年(1863),清派兵來臺,調派新竹林占梅所率鄉勇與霧峰林家福建陸路提督林文察督軍支援。 ? 3.平定:同治3年(1864) ,戴潮春被捕。 三、意義:屬官逼民反案件,為清領時期歷時最久的抗官事件,也是清以臺勇鎮壓臺民之首例。 六、社會失序的問題 (二)械鬥 (1)原因: 1.經濟因素:大陸移民來臺,同鄉聚居情形普遍,在土地開墾過程中,為爭奪土地、水源,常與他族發生衝突。 2.社會因素:臺灣游民充斥、民眾好鬥樂訟、民間拜盟風氣盛等移民社會特質。 3.政治因素:官府對於宗族仇恨、生意紛爭處理不當,遂各自呼朋引伴對抗異己。 分類械鬥的類型 一、初期--省籍別衝突:主因為爭土地、水源。 二、中期--州籍別對立:如福建泉、漳州之爭,原因有傷人及通姦等事。 三、後期: ? 1.縣籍別械鬥:如咸豐3年(1853),發生於臺北艋舺之「頂下郊拚」即因口角而致。 ? 2.異姓別之爭:如雲林縣西螺境內之廖、李、鍾三姓械鬥。 ? 3.職業別之爭:如不同樂派的爭鬥,以噶瑪蘭之「西皮」、「福祿」之爭為代表。 漳泉拼 頂下郊拼 頂下郊拼為發生於 1853年的臺北市分類 械鬥。械鬥當事一為 俗稱頂郊的三邑人(泉州三邑,也就是福建泉州府的晉江、南安、惠安三縣。 ),一則為俗稱下郊或廈郊的同安人。黑色箭頭為三邑人進攻方向,紅色為同安人敗走方向。 咸豐三,說到今 雲林縣西螺境內之廖、李、鍾三姓械鬥 1875年今雲林縣西螺鎮一帶有廖、李、鐘三大姓。李姓、鐘姓為甥舅之親,分布於新店一帶,其商業交易區稱為「頂店」,另外廖姓居七崁,其商業交易區稱為「下店」。雙方因為迎神賽會觀念不同,漸漸形成「頂店」與「下店」兩股勢力。最初因迎神賽會,復有經濟活動的爭執,互相結仇,逐漸對立。 頂庄下庄起相刣,刣到亂紛紛。 鍾、廖、李,拼生死 有頂店,無下店,有新庄,無七崁 雲林西螺崇遠堂 西螺七嵌 依據雲林縣志「氏族篇」記載,乾隆年間,有多位廖姓商人,從大陸來西螺經商,墾荒。明朝永曆十五年(1661年),其子孫在在祖祠大門設了七條箴規。 張廖氏的七嵌箴規 第一嵌:生廖死張,故曰張廖。 第二嵌:不食牛犬,知恩無論。 第三嵌:得正祀位,籃轎八臺。 第四嵌:嗣續為女,繼紹為先。 第五嵌:制無苟且,恐生戾氣。 第六嵌:堂教修譜,敦親睦族。 第七嵌:遷籍修譜,天下一家。 「西皮」、「福祿」之械鬥 「西皮」、「福祿」是臺灣樂團的兩派,因所用樂器與祀神的不同,彼此排擠而相互械鬥。 其祖師同為林文登,他在道光年間從頂溪至噶瑪蘭開設樂館,傳授樂技。 後來徒弟分成兩派,一派撥弄胡琴,祀奉田都元帥,稱「西皮派」;另一派使用提弦,奉祀西秦王爺,稱「福祿派」。 兩派因相互競爭成仇,由唾罵至動武,同治末年事鬥爭最為激烈時期,後由官府強力介入鎮壓始平。 西皮倚官,福祿走入山 械鬥之影響 一、政治上:清無力仲裁,人民漠視法令,造成更多抗官事件。 二、經濟上:雙方往往付出慘重代價、居民劃地自限不容他族、影響交通、阻礙經濟發展。 三、社會上: ? 1.人民流離失所,失敗者亦大規模遷移。 ? 2.期待居住地不再受害而得以興旺之地名亦紛紛出現,如福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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