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市场规制法(一)教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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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性信息披露 基本要求: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责任承担: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证券法上的相关主体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证券经纪;   (二)证券投资咨询;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五)证券自营;   (六)证券资产管理;   (七)其他证券业务。 (五)证券监管体制 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 企业内控 社会监督 六、保险法 保险的意义,只是: 今日做明日的准备, 生时做死时的准备, 父母做儿女的准备, 儿女幼小时做儿女长大时的准备。 如此而已。 ——著名学者 胡适 (一)保险的基本功能 1、损失补偿 2、资金融通 3、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功能 保监会与公安部联合下文,要求公共场所的所有人、使用人等购买公众责任保险。 保监会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联合下文,在煤矿等领域试行雇主责任保险。 (二)保险的分类及主体 保险的分类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保险合同主体 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 保险合同辅助人: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 (三)保险法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条款说明义务(保险人)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 ? 续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案例(1)保险公司是否可以限制第三人的范围? 2003年9月,万某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最高赔付险额为20万元。 随后,万某雇请肖某跑运输。一日,因汽车发生故障,肖某请其父修车。检修时,该车突然失控,把肖某之父碾压成重伤,后不治身亡。 事发后,保险公司在向万某赔付车辆损失险后,拒绝赔付第三者责任险(即肖某父亲死亡赔偿费)。 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案例(1)体验是否免除告知义务? ?案情: ? 王某于2002年7月向某人寿保险公司申请投保“康宁终身寿险”,并填写了投保单,隐瞒了自己多年患有高血压病史的情况。 体检报告没有显示王某高血压。保险公司随后与王某签订了保险合同。 2004年6月,王某突患脑溢血,医治无效死亡。 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 王某在投保前有12年的高血压病史,并住院治疗,但王某在投保时没有告知保险公司这一事实。故作出拒赔决定。 家属的理由: 已经过了相应的体检程序,应视为投保人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 2、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 案例:承租人能否以租赁房屋投保? 案情: 梁某向王某承租其所有的房屋居住,租赁期间为3年。 问:梁某得否以其向王某所承租的房屋,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保险法》第31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存在的时间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1、财产保险 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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